多维社记者综合报道/据加拿大国家通讯社报道,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北京时间9月2日晨正式拒绝受理赖昌星难民上诉案。中国驻加拿大使馆新闻发言人表示,他已得知赖昌星的上诉案被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的消息,但还没有接到官方的正式通告。至于赖昌星离婚案,当地媒体报道说,主要是为了转移财产。 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在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知道赖昌星一定会很失望。”他说,前加拿大工业部长洛克曾在一封信中指出,赖昌星案件对加中贸易十分重要。他强调说:“案件已给加中经济关系带来影响,加拿大在贸易及旅游方面付出了代价。”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认为,赖昌星的可能去向有三种。 一种将其遣返到香港,因为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但香港特区政府认为他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所以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 第二种可能是逃到第三国。不过,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一般国家不可能收留他。因此,杨诚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 《星岛日报》报道,赖昌星之妻曾明娜于去年5月向法院申请与其离婚,并要求取得3名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 据熟悉移民及难民事务的律师指出,赖昌星离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财产不会被全部没收,他会把他的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另外,离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会被同时遣返。 当地媒体亦质疑是为其家人留加做两手准备。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指出,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 这宗离婚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获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丽昌物业,即目前曾与赖昌星软禁的物业,现估价约49万加元。 曾赖2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3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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