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桩涉及多伦多华人男子医疗问题的上诉案件在法庭进行了审理。 多伦多一名姓Chen的小伙于2年前患上了严重颈部疼痛以及致残问题,但多伦多多家医院都无法治疗。 因此他的妈妈带他去美国求医,并且试图让安省健康医疗保险(OHIP)报销。但是,最终OHIP却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因为他的情况并不属于紧急情况而且没有提前进行申请。 法庭文件显示,Chen和他的妈妈表示病情对Chen的生活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自从2021年10月以来,Chen的颈部疼痛甚至让他感到十分衰弱。 他无法长时间坐在椅子上,并且需要躺着进食。自己的认知能力和呼吸也受到了消极影响。 在随后的两年,妈妈带着Chen走访了多伦多病童医院,在经过多次拍片、测试和血管检查后,主治医生Peter Dirks表示Chen正常。 随后Chen和妈妈一起走访了多家医院但仍无法确定病症原因。 因此,妈妈带着Chen去到了美国寻求救治。 2022年夏天,Chen到美国纽约进行了直立式MRI磁力共振检查,并进行了X射线检查。而且,Chen还在美国接受了一些脊椎按摩治疗。 2022年9月7日,Chen的医生Jackelyn Lau向安省卫生厅提交了日期为 2022年8月15日的《预先批准全额支付受保境外(OOC)医疗服务费用的申请》,要求省政府为Chen咨询医疗专家、脊柱按摩师等等提供费用。申请中还附有美国主治医生的一封信,称Chen的病属于颅颈不稳定,脊柱韧带松弛,这是一种严重改变生活和致残的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患者永久性/不可逆转的残疾。 2022年9月14日,安省卫生厅拒绝了小陈的这份申请,因为该申请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监管要求。 2022年10月 日,Chen决定提出上诉。 2022年11月18日,安省卫生厅提交了《答复理由》,列出了拒绝资助的理由,包括: 上诉人(Chen)未经事先批准且在不属于条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在境外接受治疗服务; 该申请没有得到安省专家的支持; 国外治疗在安省普遍接受为实验性的; 安省医学界普遍认为,国外治疗不适合与上诉人具有相同医疗状况的人 Chen所在的诊所不是一家获得许可的医院或医疗机构。 而根据安省OHIP条例, 紧急情况是指被保险人面临以下直接风险的医疗情况:死亡或具有医学意义的不可逆组织损伤。 上诉委员会认为,Chen不符合受保的标准。 最终,上诉委员会认为这些医疗服务没有根据法律投保,因此Chen没有资格获得报销。Chen的上诉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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