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每年向税务局申报收入和纳税是每个居民的法律义务。如果少纳税或逃税,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然而,总是有人以身试法。 加拿大税务局(CRA)表示,卡尔加里一名女子已承认向该机构撒谎,在三年内为50多人做了虚假申报。 根据《所得税法》,Monique Van Dijk被认定在纳税申报表中做出或参与做出虚假或欺骗性的陈述。 为此,Van Dijk被罚款11.6万元,并被有条件地判处12个月家中软禁,随后是12个月的缓刑。 根据法庭文件,税务局的一项调查发现,在2016年3月至2019年7月期间,这名女子为50多人提交了200多份T1纳税申报表和“更改我的纳税申报表”(change my return)请求。 在这些提交的材料中,她做了虚假的陈述和声明,这样这些人就有资格获得工作所得税优惠和其他抵免。 税务局在周五的一份新闻稿中写道:“虚假和其他无根据的申报导致CRA支付了过多的退款,或纳税人无资格获得的退款。” 该机构表示,以这种方式“欺骗”税收影响到所有加拿大人的服务和项目。 声明说:“CRA致力于维护加拿大税收制度的完整性,从而为加拿大人的社会和经济福祉做出贡献。CRA继续积极追查逃税和虚假申报,并使用所有可用的工具,” 有关逃税及其后果的更多信息可以税务局的网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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