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春节回家,发现一个现象,很多人选择住酒店而不住家里,以至于县城的酒店几乎都爆满,好一点的酒店甚至需要提前一个月订房。回家过年的核心要义不就是“亲人团聚,陪伴父母”吗?怎么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一些人选择“离家出走”,进城住酒店呢? 据我观察,四类人是春节期间不住家而住酒店的常客。 第一类是习惯了城市生活方式的年轻人。他们在春节期间最重要的活动内容是与同伴聚会、休闲娱乐,传统的家人吃饭、打牌、喝茶聊天已无法聚拢他们,而K歌、洗脚、按摩等在农村老家没有供应,城镇与县城成为不二选择。换言之,城里更好玩,娱乐场所多,更能满足年轻人的娱乐需求。玩到尽兴,到了三更半夜,当然也就懒得回家睡了,住酒店更便利。 第二类是“无家可归”的中年人。父母仙逝后,尽管老家还住着兄弟姐妹,但真正的家永远不复存在了。乡情难忘,兄弟(姐妹)连心的他们还会选择回老家过年,但老家的兄弟姐妹已经各自组建家庭,长期不在一起工作或生活,与嫂子、弟妹、妯娌不够亲近,或多或少有一些隔阂,回老家某种意义上变成了走亲戚。于是,住酒店变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 第三类是外来媳妇或女婿。随着婚恋圈的日渐扩大,外地女婿或外地媳妇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时候去其中一方父母家过年,必然遭遇地域文化方面的不适。打个比方,广东女婿或媳妇来湖北过年,或许老家浴室洗澡不甚方便,然后老家的习俗是新年头三天不洗澡,说法是担心洗掉了所谓的“喜气”,问题是广东人早已习惯了天天洗澡。很显然,住酒店可以有效规避上述“文化冲突”,想怎么洗就怎么洗,想啥时候洗就啥时候洗。 第四类是外嫁女。外嫁女回娘家过年,有些地方的规矩是已婚男女不可以住一起,尤其是大年三十的晚上不可以住娘家。于是,他们选择“早归晚离”,每天早上来乡下娘家,晚上回城住酒店。很显然,原本的“家人”俨然成了不折不扣的“亲戚”。 年轻人选择不住家,住酒店,大部分父母的感受是不太开心、不太乐意,他们觉得年轻人在浪费钱,或嫌弃家里的居住条件,甚至是“忘本”,他们无法理解或认同子女的选择——回家,但不住家,住酒店。 对于这种现象,需要做一些基本的区分。有些人早已适应城里的生活方式尤其娱乐方式,春节期间,身体是回家了,心还在城里,家乡俨然成了“回不去的故乡”。另外一些人的考虑是,一帮兄弟姐妹或老同学来家里做客,父母总少不了各种张罗,端茶倒水、做饭洗碗等,还会担心怠慢了来客,给孩子丢了脸面。为了减轻父母负担,他们选择邀请亲朋或同学去城里吃饭及娱乐,自然也就住在酒店。至于那些所谓的外嫁女不准在娘家过除夕,女婿不能与女儿住(睡)一起,显然都是应当摒弃的陋俗。 总之,春节回家选择不住家而住酒店,映射出生活方式与习惯、思想与观念的代际差异,也受制于特定地域文化的影响。当然,无论住酒店还是住家里,年轻人都应多一些陪伴父母,与父母聊聊天、谈谈心。须知,这才是春节的本义。 过年回家住酒店,是一种现象,也不妨视为一种问题。乡村如何欢腾、热闹起来,舞狮、舞龙、打篮球、踩高跷、拔河、玩电竞、掼蛋等新旧式活动如何热火朝天地搞起来,如何吸引年轻人,让年轻人愿意留在家里,也是需要严肃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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