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長倪可森(Rob Nicholson)表示﹐滅罪綜合法案被人嚴重誤解﹐青少年﹑大專學生與朋友吸大麻﹐不用坐牢﹐他要澄清事實。
倪可森接受年終訪問時說﹐大麻的強制最低判刑﹐只是針對有組織犯罪﹑幫派和大麻場﹐不適用於青少年。就算是懲罰在學校附近販毒成年人的新條文﹐犯事者被捕時要有8磅大麻﹐才可用安全街道和社區法﹐處以強制最低判刑。
他說﹕「有關大麻的法例﹐大部分沒有改變。但與有組織犯罪﹑幫派和大麻場有關的販運﹐法例確有修改。我要澄清此點﹐因為一些批評沒有弄清事實。如果有人因此法案入獄﹐他們從事販毒。」
這個C-10綜合滅罪法案﹐將9個不同法案結合為單一的法案﹐預計2012年初通過。安省和魁省拒絕﹐承擔法案帶來的額外成本。
單是《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修訂的政府成本估算﹐5年內囚犯增加33%﹐成本達到7.17億元﹐其中半數由省政府承擔。《青少年刑事法》包括在綜合滅罪法案內。
較新數字顯示﹐整份安全街頭及社區法﹐5年耗費聯邦政府7,860萬元﹐倪可森堅稱數字可靠。政府沒有猜測省府的成本﹐倪可森1月會與各省司法廳長會面。他說﹕「我告訴他們﹐關於毒品的檢控﹐C-10法案很多成本﹐將由聯邦政府承擔。而且聯邦政府自執政以來﹐每年都增加給各省的撥款﹐最近增加24億元。」話雖如此﹐各省的成本仍然可觀﹐因為它們負責司法。
法案某些條文﹐例如取消積犯和嚴重罪行的家中軟禁﹐意味著更多人要在省府監獄服刑兩年以下。根據2008-09年的統計數字﹐監禁一名囚犯﹐聯邦政府每天成本323元﹐每年接近118,000元。省府平均為每天172元﹐每年62,800多元。相反家中軟禁囚犯﹐安省政府每天只花5.12元﹐每年約為1,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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