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安大略省欧文桑德市警方曾经要求泰勒斯(Telus)电话公司提供两名用户的手机短信内容。加拿大的一些手机服务公司通常把所有用户的手机短信保留30天。但是泰勒斯拒绝了警方的要求,理由是这形同电话监听,因此也需要法官的特别授权才能进行。而当时只获得普通的搜查许可的欧文桑德市警方显然想利用泰勒斯保留用户短信的特点,省得向法院申请对隐私保护有更严格的规定的电话监听许可。
检查短信是否等于监听电话?星期三,加拿大最高法院下达判决,答案是肯定的。判决书说:“短信是一种电子通话。它和传统的电话交流的唯一区别是传输程序的不同。”因此,短信也应该受到和其他的私人交流形式一样的保护,欧文桑德市警方的普通搜查证是无效的。
加拿大各大报纸都对这一判决进行了报道和评论。蒙特利尔法语《新闻报》的评论文章说,虽然这项判决是针对泰勒斯公司的一个运作习惯(保留用户短信30天)而做的,但是它定下的准则却具有更广泛的影响。我们应该为这项判决感到高兴。
《环球邮报》的评论文章也支持这项判决,并且认为泰勒斯公司维护客户隐私的作法应该受到赞扬。泰勒斯先是要求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取消警方利用普通搜查证检查短信的权利,败诉后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本来作为一个私营公司,选择和警方合作无疑要简单得多,省钱得多。
泰勒斯公司的律师哈彻森说,泰勒斯维护客户隐私的努力和最高法院的判决使其他形式的电子交流(电子邮件,推特私信,Skype)获得更大的保护。他认为,通过新技术的交流形式将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欧文桑德警方要求泰勒斯提供客户短信的2010年,加拿大人共发出660亿条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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