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美国评论指出,加拿大缴税和福利转移后的薪酬差距情况,在全球其中22个已发展国家中排名第四,反映加拿大政府没有尽力缩减民众的薪酬差距。 美国新闻集团《琼斯母亲》(Mother Jones)评论员Kevin Drum,根据纽约城市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政治学教授Janet Gornick的收入差距研究,比较22个已发展国家税前及税后的薪金差异情况。他指美国于缴税和福利转移后,民众的薪金差距只缩减了26%,为所有国家中最小的幅度。 公司税率减幅近半 至于加拿大,税前收入的不均情况未算严重,在22个国家中排名第13,然而,当税项和福利转移列入考虑因素后,加拿大的收入不均情况即跃升至第四位,排名列于美国、以色列和英国之后。 加拿大近年的税务改革都偏重优惠企业公司,而非广大民众。自2千年起,联邦政府的向公司征收的税率,已由28%减至去年的15%,减幅近半。不少政客也批评政府将员工失业保险金供款(EI Premiums)由2008年的3,412元,提升至今年的4,277元。此外,加拿大另类政策中心(The 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于2007年的研究发现,加拿大有1%的富裕家庭,其税率竟然较全国10%最贫困家庭为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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