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去年开始实施C-43“加速遣返外籍罪犯法案”,由于该法案备受争议,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一连发出多项作业通告(Operational Bulletins)做为官员执法准则。例如被拒入境者可向谁申请豁免(exemption),以及强制申请人接受审讯的地点等。 联邦政府去年6月开始实施备受争议的C-43“加速遣返外籍罪犯法案”,移民通讯杂志exbase取自政府内部资料显示,该法案的主要执行单位CBSA在法案生效后不久就密集发出多条作业通告供官员依循。 例如6月21的PRG-2013-13通告,就C-43法案生效提出实施细则,因法条中明定外籍人士有义务在官员要求下,接受加拿大国家安全情报局(CSIS)的问话,并据实回答每个问题。该通告明订尽管移民法(IRPA)规定当局可要求外籍人士在境外、境内或入境口岸(ports of entry)问话,但当引用C-43法案强迫对方接受CSIS盘问时,只能在境内及入境口岸进行。 同一天的PRG-2013-38通告,对因“安全理由”(Security Grounds)遭裁定为不得入境者(inadmissibility),其范围包括从事间谍与颠覆活动,或合理怀疑其参加间谍、颠覆或恐怖组织或与这些组织有关。 6月26日的PRG-2013-41有关C-43部长救济条款(Ministerial Relief Provision)的补充解释通告,外籍人士若遭认定为不得入境,可向公安部长申请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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