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全國報告﹐截至2012年﹐人們在死後捐出的器官﹐在10年間增加17%﹐可說器官移植的好消息。
報告指出﹐在2012年﹐屍體器官捐贈比活體器官捐贈多1人。
加拿大健康資訊研究所(Canadian Institute for Health Information)的報告又說﹐在2012年﹐加拿大器官移植手術比前一年多5%。
2012年﹐屍體器官捐贈者有540人﹐全國的捐贈器官需求量大﹐這個數字還是小。
2012年的全國器官移植手術共有2,225宗﹐230名病人在等候合適器官時死亡。
卑詩器官移植協會(BC Transplant)省營運主管阿普爾比(Amber Appleby)在溫哥華接受訪問時說﹐很少人能配合捐贈器官程序﹐捐出屍體器官。人們在死後捐贈器官﹐必須在醫院、深切治療部或是醫院急診室去世﹐病人使用維生器﹐器官不缺氧﹐才能捐贈器官。
安省延齡草生命遺澤網絡(Trillium Gift of Life Network)主席兼行政總裁加維斯(Ronnie Gavsie)說﹐僅僅2%到3%的人在死亡時適合捐贈器官。
她說﹕「這一信息很明確﹕捐贈器官求過於供。」
她又說﹐無論如何﹐540人遺澤人間﹐改寫了許多人的生命。
2012年﹐加拿大有539名活體器官捐贈人﹐活人可捐1個腎﹑部分肝臟。加維斯指出﹐1人在死後捐贈器官﹐可以拯救8個人的生命﹐他們的其他身體部分﹐例如皮膚、角膜、骨骼、動脈﹐還可以改善75人的生活。
2012年的全部器官移植手術﹐1,686個捐贈器官是屍體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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