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议会即将就历史上对华人施行的不公义政策法规作出道歉。 《明报》与大温哥华中华文化中心合作,制作本地华人历史专题。文化中心学者深入探讨卑诗省近百年屡施行歧视华人政策的时代背景以及政策条文;配合本 报发掘每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事件,让读者能更全方位了解华裔加人的历史,更能明白华人事实上是加拿大立国的一分子,而非单单只是被人歧视的旁观者,从而反 思现代加国华人的身分定位。 卑诗省在1871年7月20日加入加拿大联邦。当时联邦政府承诺在10年内,兴建铁路,通往卑诗省的太平洋海岸。但加拿大太平洋铁路 (Canadian Pacific Railway )的建造遇上不少困难,特别是穿越洛矶山脉一段。卑诗省一度威胁退出加拿大。承建商在1881至1884年不得不聘用1.7万名华工,参与最艰难段落的铁 路工程。但1885年铁路完工后,对加拿大,对卑诗省都作出巨大贡献的华人不仅没有换来善意与宽容,反而招惹到更大程度的敌视与压制。 铁路一建成,联邦政府便引入“华人人头税”。卑诗省政府也步联邦政府的后尘,企图向华人征收人头税。但华人奋起维权,最后成功将省的人头税项推翻。 在联邦推出华人人头税之后,卑诗省民对华人的敌意有增无减。1887年,温哥华便爆发了一场反华骚乱。
卑诗省在1866年正式成立,但其实在卑诗建省之前,温哥华岛的立法会便已经考虑向到来淘金的华人采取压制措施,更差点要向华人征收人头税。 而卑诗省北部的淘金热虽然带来很多财富,拉动经济发展,但也引起嫉妒与争端。 卑诗省第一宗针对华人的集体暴力事件便发生在1865年,白人淘金者向华人淘金者施袭,将他们驱赶,企图独霸所有淘金场。但华人靠自己勤劳与智慧, 在卑诗内陆的各个淘金点内建立了连串立足点。 但华人在淘金上的成功,没有换来应有的尊重。卑诗省诞生之后的第6年,也就是1872年,省议会便立法,剥夺华人的投票权。将华人成为正式公民的道 路完全堵死。丧失投票权之后,公然歧视华人的政策以及法例也可以肆无忌惮的推出。其实卑诗省议会所推出不少针对华人的法律,最后均被更高等级的法院裁定为 “越权无效”,但为了应顺民间当时的反华及恐华情绪,省议会不断越权立法。 由于限制华人权益的法律漏洞百出。1874年,卑诗省内陆城镇利卢域(Lillooet)一度容许部分华人投票。华人享受到短暂的公民权利。但这一 制造奇迹的“漏洞”很快便被“堵塞”。 《卑诗省华裔加人编年简史》 1856年 温哥华岛成立“温哥华岛立法会”(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of Vancouver Island,也称作House of Assembly of Vancouver Island),代表“温哥华岛殖民地”(Colony of Vancouver Island)选民。 1858年 菲沙河谷发现金矿,引起淘金热,数以千计的淘金者从四方八面涌入菲沙河谷。其中包括不少华人。1858年6月18日,有300名华人从美国加州三藩市乘坐 加勒比号(Caribbean)轮船,绕道维多利亚(Victoria),进入菲沙河谷淘金。 1860年 到了在1860年1月,已经有1200名华人以维多利亚为跳板,前往卑诗北部的金矿。有人沿着菲沙河北上。也有人通过连接合普市(Hope)以及葛特尼 (Kootenays)的杜尼径(Dewdney Trail )进入内陆。在1860年代初,矿工聚集的巴克维尔(Barkerville)的华人人口已经达到5000人。 由三藩市北上的一位华裔商人李祥(Lee Chong),也就是广利号(Kwong Lee Company)的东主,申请妻子以及两名子女从维多利亚入境,她成为第一位踏足加拿大的华人女性。 1860年 “温哥华岛殖民地立法会”提出向殖民地之内的每一位华人征收每人10元的人头税。但是因为维多利亚的上层市民反对而作罢。 1861年 3月17日,华裔温金有(Won Alexander Cumyow)在哈里逊湖(Harrison Lake)的杜格拉斯港(Port Douglas)出生,成为首位在加拿大诞生的华裔加拿大人。他的父亲早年受到淘金热潮的吸引,从美国加州北上卑诗省。根据当年的刊物《英属哥伦比亚 人》(British Columbian)在2月21日刊登,有12名华人乘坐轮船“水獭号”(Otter)抵?,其后又有40人乘坐“卡利多尼亚号”(Caledonia) 抵达。在同一年,新西敏第一家华人开设的洗衣铺Hi Sing House启业。 第一次碰撞 1865年 卑诗史上有所记录的第一宗针对华人的集体暴力事件爆发。白人开矿者袭击华人开矿者,强迫6人离开一艘赫德逊湾(Hudson Bay)公司的船只。该船当时的目的地是内陆金矿,赫德逊湾公司其后赔偿这批华人乘客的财物损失。 1866年 温哥华岛与卑诗大陆合并成为一个统一的殖民地,命名为“英属哥伦比阿尔伯塔省”(British Columbia);“英属哥伦比亚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 of British Columbia)正式成立。 1867年 温哥华岛纳奈莫市(Nanaimo)一个煤矿场聘用30名华人矿工。他们主要负责在地面上整理开采出来的煤,当时很多矿主聘用华人从旁辅助其他矿工的工 作。该年,在威灵顿市(Wellington)的白人矿工罢工,矿主通过雇用临时华人矿工,逼使罢工工人屈服。 卑诗禁止华人投票 1871年 卑诗省正式加入加拿大联邦。翌年卑诗省议会便修改“选民资格法”(Qualific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Voters Act),禁止华人投票。 1872年 从1872年起直至1947年,在长达四分之三个世纪之内,“华人种族”(Chinese race)被禁止投票。而且由于当时规定要成为律师,必须拥有公民资格,也意味着华人不能成为律师。不少华人被逼成为“地下律师”,雇用白人律师充撑场 面,暗地执业。直至1947年,少数族裔重获投票权,华人等族裔才获准考取律师资格。 1874年 由于禁止投票法例(disenfranchisement act)出现漏洞,以致先前曾经登记过的华人突然之间可以投票。 在利卢域(Lillooet)补选之中,候选人投入大量金钱资源,向当地华人拉票。情况与百多年之后的今天,并无太大差别。 但该“漏洞”很快便被堵塞,1876年,所有华裔选民被剔除出选民名单。卑诗省议会更修改市政法(Municipal Act),明令禁止华人担任市长、镇长、议会主席、以及市议员。由于联邦政府采用省府的选民名单,省府的做法也意味着卑诗省华裔不能在联邦选举中投票。两 个层次的投票权均被剥夺。 1876年 在维多利亚的一个讨论所谓“华人罪恶”(Chinese Evil)的公开集会上,耶鲁区的省议员Robert Smith提出向华人征收25元的税项,以“保护”本省不受“这些蒙古奴隶的邪恶所影响”(evil effects of the Mongolian slaves)。 1878年 卑诗省议会通过议案,禁止华人受雇于公共工程,该法案一直到1958年才被废除。差不多在同一个月内,省议会引入“华人税法案”(Chinese Tax Bill),向所有居住于省内的华人每人每年征收60元的人头税。该法案引起10位华裔商人联手向总督请愿。要求废止该法令。另一方面,雇用大量廉价华裔 工人的罐头厂也加入游说。这一系列的努力最后成功促使该法案延期执行。 最后卑诗省最高法院裁定省府这一法案超逾权限无效(ultra vires)。而联邦政府也拒绝接受该法案,其中一个提出的原因是忧虑会影响到当时的加、中之间的商贸往来。但维多利亚坚持执行该法案,向劳工、商店、以 及其他企业征税,结果触发长达两个星期的罢市罢工抗争。 1879年 维多利亚市议员Noah Shakespeare成立“劳动者的保护联会”(Workingman's Protective Association),一般称作“反华协会”(Anti-Chinese Association)。他的竞选政纲就是对华人设立种种限制,并因此赢得不少选票。 1881年 由1881年起的四年内,共有1.7万名华工被引进加拿大,修筑“加拿大太平洋铁路”(Canadian Pacific Railroad,简称CPR)。华工的工资是每天一元;非华工的工资是每天2.5元。华工被逼向CPR设立的店铺购买生活必需品。并要自己设立住宿营 地,而且往往被分派往最危险,最艰难的路段施工。 最少有600名华工在修筑穿越洛矶山一段铁路时牺牲,平均每英里路段要献上四条性命。铁路在1885年终于开通,有估计整条铁路的修建期间共有 4000名华工丧命。 1885年 维多利亚的华裔商人成立“域多利中华会馆”。1895年,“温哥华中华会馆”也宣告成立。 联邦人头税 1885年 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完工。而几乎在同一时间,在当年的7月20日,政府推出华人人头税,压制华人入境。《华人移民进入加拿大限制及管理法案》(Act to Restrict and Regulate Chinese Immigration into Canada)生效后,每一个进入加拿大的华人均需要缴交50元的人头税。在1901年,税款提升至100元。在1903年更上升至500元,以致不少华 人家庭不能团聚,妻离子散。华人是唯一一个族裔需要缴交这一税款。 卑诗人头税 卑诗省议会在1884年通过《华人人口管理法》(Chinese Population Regulation Act),向每一名年逾14岁的华人每年征收10元的税项。 1885年 5月,维多利亚商人Chu Lai(别名Wing Chong)以及其他华人通过法律诉讼维权。Chu Lai等人“以身试法”,拒绝缴交税款。结果被罚款20元。但Chu Lai等人情愿缴纳250元保释,继续兴讼,向卑诗最高法院上诉。结果法官Henry PeringPellew Crease判定有关法案越权无效。省府起初计划向枢密院(Privy Council)的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上诉,但最后决定放弃这一行动。对于华人来说,这一宗官司的结果是一项重大的胜利。假若每人每年要缴交10元税款,肯定会对卑诗省的 大部分华人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 1886年 铁路华工大都滞留加拿大。不少人南下,在温哥华、维多利亚、新西敏等城市定居。也有不少人向东进发,到卡尔加里、多伦多、蒙特利尔等地寻觅机会,远离歧 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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