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邊境服務署(CBSA)表示,含尼古丁電子菸已給聯邦衛生部列為管制品,除非有特別許可,否則大溫民眾若從國外買回來,一經查獲將被沒收。
本報12日報導,儘管加拿大禁售含尼古丁的電子菸,但仍有民眾從美國或網路購買這類產品。
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言人伍黛兒(Stefanie Wudel)表示,衛生部是根據「食品藥物管制法」(the Food and Drugs Act)及相關法規,將含尼古丁的電子菸列為管制品,除非有特別許可,否則不得進口。
CBSA根據衛生部的規定執法,一旦查獲民眾未經許可攜帶含尼古丁的電子菸或含菸液的載具(cartridge)入境,將遭沒收。但她未透露這幾年來海關共沒收多少電子菸,僅表示可向聯邦衛生部查詢。
其實衛生部早在2009年3月就以安全堪虞為由,在網站上呼籲民眾不要購買或使用電子菸。
衛生部強調,尼古丁是具高度成癮性的有毒物質,且電子菸的溶劑「丙烯乙二醇」(propylene glycol)也是已知的刺激物,儘管廠商將電子菸包裝成香菸的安全替代品或戒菸產品,但該產品仍可能產生危害,例如尼古丁中毒與成癮。
當局呼籲民眾,包括菸液載具在內的所有電子菸產品,一定要放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以免兒童誤食噎到或中毒。且尼古丁對兒童、青少年、孕婦、哺乳婦女、老人及有心臟疾病者都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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