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渥太华一对夫妇起诉加拿大航空公司不遵守语言法胜诉,但他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米歇尔和(Michel Thibodeau,下图)和琳达·提波杜(Lynda Thibodeau)是渥太华的一对夫妇,他们起诉加航,说在2000-2009年期间乘坐加航数个航班时,空乘人员不会法语,他们没有获得法律保障的法语服务。 此案在初审时提波杜夫妇已经胜诉,并获得1.2万加元的赔偿金。但加拿大最高法院星期二裁定,虽然提波杜夫妇的法语语言权利确实遭到侵犯,但没有资格获得赔偿金。 此案涉及的一个航班是加航飞美国的一个航班,根据国际条约“蒙特利尔公约”,航空公司必须因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乘客予以财政赔偿,但语言的权利不在条约覆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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