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渥太华市,一位法官对一起强迫少女卖淫案作出了鲜有的判决,对此案中在犯罪时未成年的主犯按照成人的标准量刑。 这名犯罪人现在年满18岁,2012年她被逮捕时的年纪为15岁多,她被指控带领另外两名少女,通过社交媒体网站Facebook和Twitter等来诱骗一些少女,之后对这些少女下药,进行殴打,逼迫她们卖淫,并交出卖淫得到的金钱。 法官判处该女子6年半徒刑,减去她已经被关押的时间,意味着她将在监狱里再服刑两年零325天。 加拿大广播公司的记者劳里·费根从法庭现场发推特说,听到法官的裁决,受害者和她们的家人全都激动地哭了。 青少年vs成人 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如果根据加拿大的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量刑,该女子面临的最高刑期为3年,如果根据成人的刑法(Criminal Code),她面临5年以上的刑期。 星期二,渥太华市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的前会长道格·鲍姆在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采访时说,法官作出这样的裁决是“是非常罕见的,很少发生,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决”。 鲍姆说,法庭在按照青少年刑事法审判时,会考虑到青少年的一些特点,包括未成年人的更大依赖性和不成熟性,但有些时候,青少年的犯罪行为可以使法官在审判时最终不采纳这些因素。 拒不认罪 被按成人法量刑的这名18岁女子是此案中唯一一个不认罪的人,今年一月被法庭裁决有罪。 她的另外两名同犯,均在审判过程当中主动认罪,于去年承认了自己在这起案子中所起的作用,法官对她们按照青少年刑事法判处了最高惩罚,均为3年刑期。 其中的一名案犯现在也刚满18岁, 她在量刑听证会上含泪对受害者们做了道歉。 她在法官黛安·拉海逸面前说,没有词汇可以表达我有多后悔,但现在的我已经绝对不是以前那个15岁的我,我会努力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检察官要求按成人判刑 在此案的审判中,主犯的律师在法庭辩护中说,这名女子的母亲就曾经是妓女,她在一个吸毒的家庭环境中长大。 但检察官坚持,鉴于这名女子犯下的罪行,应该按照成年人的标准判刑。 这起案件的审判于2013年4月开始,有3名少女出庭作证,说她们被强迫进行了性行为,并交出金钱所得,同时还有另外4名少女出庭作证,说在网上被诱骗出卖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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