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初开始,加拿大消费者如果想取消有线电视、因特网或电话服务,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有关电讯公司,加拿大的电讯管制机构已通令,禁止电讯服务商规定须提前30天通知、才能取消这几类服务的合约。 加拿大电讯管理局(CRTC)表示,在最近举行的民意征询活动中,很多民众抱怨,电讯公司要求提前30天通知才能取消服务合约的规定太苛刻,该局据此下令,不准电话业者再如此行事。这项禁令明年1月23日生效。 CRTC先前已针对手机服务业者颁布类似禁令,并在去年12月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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