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67岁的伊万.亨利将与律师出现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作证,就亨利被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庭错判,并在监狱里服刑27年的事件进行上诉。亨利称,自己的人权遭到了侵犯。 他的律师称,30多年前,在亨利的案件审理过程当中,警方以及检控官出现了多处错误,如亨利的长相并非受害人所描述的那样;当时没有DNA技术以辨认疑犯等。 伊万.亨利被裁定犯下了一系列的性骚扰罪行,于1983年入狱,直到2009年才获得释放。 亨利始终没有认罪。他的女儿也一直为父亲的上诉而奔走。 一直等到2002年,警方通过DNA鉴定分析,逮捕了另一名嫌疑犯,而那名嫌疑犯也承认了其中的几件骚扰案件。2010年,伊万.亨利的案件被推翻。 亨利获释后不久,开始对不列颠哥伦比亚政府展开民事诉讼,要求对他失去人身自由,失去名誉以及享受生活等各方面进行赔偿。但该省法院却驳回了亨利的上诉。 亨利的律师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院的检控官拒绝公开有关他案件的某些信息,而那些信息可以证明当时检控官犯了错误。这些信息包括了DNA证据,当时还存在其他的嫌疑人,在亨利被捕后类似的性骚扰案件依然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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