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那位「女法官裸照门事件」主角的律师20日对法院提出,加拿大司法理事会(Canadian Judicial Council)属下机构纪律检察委员会成员在决定是否允许那位缅尼托巴省女法官继续担任法官的时候,不需要观看她那些惹火而色情的照片。 缅省法院前副首席法官萝莉(Lori Douglas)的代表律师布鲁克说,允许纪律检察委员会成员观看未经萝莉法官允许便上传到因特网(internet)上去的裸照,只会令她第二度受害。这位律师说道:「那些照片存在高度偏见,在确定这个案件时不必观看。」 布鲁克律师指出,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属下纪律检察委员会的成员都是萝莉的熟人、一起进餐的同僚,因此让他们观看萝莉的裸照,伤害巨大。 在此之前,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属下纪律检察委员会已经决定,需要观看那些照片,了解裸照是不是贬损妇女人格,才能决定是否取消萝莉的法官资格。 审理此案的摩斯利法官20日表示,法庭可以在两周内就永远禁止传阅那些裸照举行听证,但布鲁克律师认为这没有帮助,必须立即下令不得给纪律检察委员会成员观看,因为纪律检察委员会下周一便要开始举行听证会,届时裸照将作为证据立即提交该委员会的成员。 这宗曾经轰动加拿大司法界的女法官裸照事件,源于非洲裔男子查普曼(Alexander Chapman)2010年7月向司法理事会的投诉。 查普曼在诉状中称,当萝莉2003年还是一名律师时,萝莉的律师丈夫金恩一直骚扰他、迫使他与萝莉发生性关系。查普曼说,金恩在数周时间内,总共向他展示了约30张萝莉裸体相片,相片中的萝莉摆出各种姿势,既有裸露捆绑姿势、铁链锁身姿势,也有戴着性玩具或进行口交的动作。如此耸动的案件,立即传遍了全加拿大、并出现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媒体上。 法院与其他机构已经驳回了查普曼的控诉。缅尼托巴省法院业已裁决,2003年,原告查普曼已与萝莉的丈夫金恩签署保密和解协议,和获得2万5000元赔偿,双方同意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因此查普曼无权再控诉被告。 在温尼辟任律师的金恩也已在律师管制机构的听证会上认罪说,他当年迫使他的客户与他(金恩)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是错误的,他为此真诚道歉。但在承认违反职业操守和作出道歉时,金恩又强调,他的妻子萝莉不知情。 但一些法律专家认为,目前身为法官的萝莉,只要有她的裸体相片在黄色网站上出现,即使她在整件事中毫不知情,仅是她丈夫在乱搞,也让人质疑她是否具备担任法官的质量。这也是加拿大司法委员会属下纪律检察委员会下周一听证会要确定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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