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被羁押将近五个月的时间,但当房祖名被法警带入现场时,记者看到房祖名并没有明显的憔悴,精神状态看起来还是不错的。 在房祖名进入法庭之后,他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当审判员问他,“如果认罪你将承担法律后果,你考虑清楚了么?”他回答,“是的,我考虑清楚了。”声音虽不高,但态度很好。 而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也显示,在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房祖名、柯震东以及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法庭上,房祖名谈及吸毒当天,他称和柯家凯(柯震东)等人一起被抓。被抓两小时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中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们资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大麻,想交给国家。” 此外,房祖名还表示,他总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和明星柯震东3次,“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而据他供述,毒品都是助理孙某帮他购买的。对于在内地吸食大麻,他表示知道这是违法的。 结果 因容留他人吸毒罪 房祖名获刑半年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也表达了公诉意见:房祖名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应认定为自首,建议减轻处罚。不过,公诉人也指出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树立阳光健康的形象。 而房祖名的辩护人则认为,房祖名有自首情节,且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在庭上,房祖名本人也做了最后陈述,表示自己不会再犯,“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而最终,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法庭也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房祖名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一审判决摘要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布,房祖名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止,也就是说房祖名将于2月14日凌晨获释。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柯震东因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二人对吸食毒品大麻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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