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警察和不少城市的警察局拒绝向罗杰斯电话公司支付监控追查嫌疑人手机活动的费用。 警方表示,电讯公司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向警方免费提供法庭索要的电话记录等文件,这也是电讯公司对加拿大社会应尽的义务。 但罗杰斯电讯公司表示,对绝大部分法庭索要的与电讯有关的信息和文件,罗杰斯公司可以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但有些费用要由警察局承担,不过罗杰斯公司也只是收取最低费用而已。 罗杰斯公司从2014年8月1日开始向警方收取若干服务的费用,比如根据法庭命令通过手机信号追踪嫌疑人的行踪,提供书面宣誓证明或者是派遣公司雇员出庭就手机通话的时间和地点等技术问题作证和做出解释,等等。 专家们指出,这次被媒体曝光的警方与罗杰斯公司的争议,反映了警方与电话和互联网公司的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争论,这就是到底谁应该承担与犯罪调查有关的费用。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08年曾经裁决说,电讯公司应该承担与提供法庭索要信息和文件有关的费用,除非有关的费用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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