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市2014年爆发中文招牌争议,一度成为市选的主题之一。列治文市府昨日正式推行一系列计划,包括咨询社区的意见,并透过更新商业牌照的程序,“友善通知”商户在广告招牌上加入至少50%的英文。 列市府声称根据一项调查,纯中文的招牌目前仅占市内广告招牌约3%,虽然市府无权强迫商户在招牌内容加上英文,但华裔商户大多很配合市府的宣导。 列治文市政府昨日就招牌所用文字宣布一系列计划,旨在研究招牌文字会否对“社区和谐”产生影响。天津市府将会与多个包括华裔在内的社区组织沟通,听取社区意 见,并透过社区组织教育商家应将广告招牌加上英文。 有商场的招牌大多具备中英文。(王学文摄) 市府没权迫招牌写特定文字 列治文市府高级公关经理唐善泰(Ted Townsend)对本报表示,天津市府将利用更新商业牌照的程序,于一年内向所有商户发出一份“友善的通知”,鼓励商户在广告招牌内容加入至少50%的英文。 他强调,此举纯粹是“告知”商户可在申请续牌时修改广告招牌内容,并不是“招牌内不加入英文便不发牌”,天津市府也没有权力强迫商户在广告招牌内加入特定文字。 唐善泰透露,目前列治文市商户的招牌只有中文而无英文的仅约3%,算是非常少数。天津市府亦无权强迫商户改动招牌内容,但市府员工前往华人商舖宣导时,华人商舖东主都非常理解市府的立场,并愿意配合。 他又说,列市府已准备了多语言版本的创业资讯,让列治文市民在开设小生意时,能了解列市的招牌附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麦乐田斥责小题大做 列治文市议员麦乐田(Bill McNulty)昨日强调,反对市府透过附例强迫商户在招牌中写上英文。他称自己2014年曾观察过市内逾千个招牌,仅发现6个中文招牌未有写上英文,因此认为外界不应过度夸大此议题。 列治文商会副主席Rob Akimow同样反对强迫商户在招牌上写英文,他认为只要经过教育宣导,商户东主自然会表现出尊重。他称市府不宜采用极端的措施,应让商户东主自行决定。 列治文市议会2014年曾委托律师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如果市府以附例方式强迫商户东主在广告招牌上写英文,可能会违反人权宪章。 举办座谈会 广泛征民意 此外,列市府也会在下月委托西门菲沙大学的Centre of Dialogue举行一场座谈会,讨论市府应如何推广及加强社区和谐。座谈会将于下月12日假河旁路(River Rd.)7277号的UBC Boathouse举行,有意参加的市民请于下月6日前透过市府的电子邮箱signsconsult@richmond.ca报名。 列治文市民也可以透过市府的网上讨论平台LetsTalkRichmond.ca,于下月6日至20日间,向列治文市府发表自己对中文招牌议题的意见。天津市 民也可以写电子邮件投书至市府电子邮箱signsconsult@richmond.ca,或是直接邮寄给市政府,相关地址及资讯可上市府网站 www.richmond.ca/signage查询。 市民透过各种方式发表的意见,将会由市府员工整理成报告,于春末交给列市议会讨论。天津市府报告将会涵盖此议题对社区的影响,并会向市议会建议未来修订法例的可能性,以及相关教育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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