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理哈珀3月4日在多伦多宣布,政府将立法,使犯了最严重罪的罪犯不能申请假释,真正需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政府打算最快下周推出的立法,将修改《加拿大刑法》、矫正和有条件释放法(Corrections and Conditional Release Act),以确保最穷凶极恶的罪犯终身呆在监狱里。这些犯罪包括:性侵犯、绑架或强行禁锢、恐怖主义、杀害警察或狱警、任何残暴的一级谋杀。 总理哈珀解释说,政府一直以来都是优先考虑罪犯的权益,但是,犯罪的受害者“一直就应该被置于我们司法系统的中心”。所以政府之前推出了受害者权益法;也立法针对精神病人,使他们“得到需要的照顾,同时也照顾到公众安全”。 对于这次要取消严重罪犯的假释权。哈珀说,加拿大人问,为什么这些最危险的罪犯被关监狱后,还会被释放,再去威胁外面的孩子及公众?这事很难争辩,“我们的政府无意去争辩,这类事必须在加拿大停止”。 为了符合宪法要求,该立法将允许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罪犯,在服刑满35年后,向公共安全部长申请例外释放。哈珀强调说,这不是像假释那样由任命的委员会决定,而是由联邦内阁决定,因为他们是民意代表。 政府称,这项立法将使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在这方面与英国、新西兰、美国及澳大利亚等类似国家的系统相一致。 对于新法可能带来的成本,哈珀说,增加的成本应该很小。“首先,我们应对的是相当少量的罪犯;其次,增加的成本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生,有些个案,成本可能会被减少的假释聆讯抵消。” 受害家庭:他们更像被“终身监禁” 目前被判终身监禁的罪犯,服刑25年后都可以申请假释。暴力受害者机构(Victim of Violence)代表Sharon Rosenfeldt称,她的经历就像也被判了终生监禁一样。 Rosenfeldt的儿子是1981年在温哥华被谋杀的11个孩子之一。Rosenfeldt说,Clifford Olson在9个月内对这些孩子捕猎、引诱、绑架、强奸。犯罪的本质是“如此残暴及邪恶, 33年后,我还感到难以理解,我仍为我儿子所遭遇的事挣扎。” 她说,Olson被判11项一级谋杀罪成立,终身监禁。他25年后申请假释。他每次假释申请都被拒,但是,“他告诉假释委员会,我知道我可能不能出狱,但我今天在这里,是我的权利”。“这是我们每2年不得不面对的事”。Olson于2011年死于监狱。 Rosenfeldt说,有了这新法,因为像Olson这样的罪犯而失去亲人的家庭,将不需要每2年出席假释聆讯,那是每次都会撕开“永远也没法痊愈”的伤疤。 联邦司法部长Peter MacKay说:“总理很多年前就承诺,保守党政府会严厉应对犯罪,这就是我们正在做的。” 他说:“如果惩罚与所犯罪的严重程度不相称,加拿大人会对司法系统失去信心”。不值得让最暴力的罪犯再出现在社区。 对于这立法,多伦多华裔国会议员梁中心说:“我相信这是公平的”。这个想法的酝酿,“我相信有10年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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