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报告显示,当住在加拿大的一位哈尔滨朋友接触李东哲,要求他支持温尼伯皇家芭蕾舞团(Royal Winnipeg Ballet)时,李东哲拿出了超过45万美元,负担该芭蕾舞团在中国为期18天的巡演。这家芭蕾团没有回应置评请求。之后,在2004年末,至少有一位中国银行的客户开始提出质疑。李东哲的加拿大律师坎农称,李东哲听到风声,警方正在追踪他。他之后就逃到了温哥华。移民纪录显示,李东哲比现年49岁的高山晚一天抵达加拿大。中国警方发布了通缉令,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发布了一份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缉捕李东哲和高山,两人所涉案件被认为是中国有史以来涉及金额最大的银行贪污欺诈案之一。李东哲在温哥华保持低调,在他到加拿大后的六个月内,他处置了当地所有可追踪资产,包括Pender街的物业。 由于中国迫切想要抓捕李东哲归案,温哥华警方开始监视李东哲,并同意派一名警员到哈尔滨听取该案的情况介绍。据李东哲的律师坎农和他的亲戚说,在老家,李东哲的几个表兄弟也因涉嫌参与贪污案被关押。李东哲随后在向相关部门的陈述中称,有关部门将李东哲的部分家人和以前的商业伙伴从家中驱逐,并控制了李东哲的许多地产、经销权和其他产业,随后将其中一些出售。合作困境 如何对待中国逃犯的问题对加拿大和其他一些西方国家来说进退两难:将他们送回中国,他们可能遭受酷刑拷问或者残忍、异常的对待,而保护他们又会冒着成为国际犯罪的避难天堂。 李东哲的加拿大律师坎农(Douglas Cannon)说,中国若希望在追捕逃犯的问题上得到西方国家更多的配合,需要建立更公正的刑事司法制度。 香港大学法学专家阎小骏说,西方国家有义务协助中国将罪犯绳之以法。 加拿大政府的一份报告显示,2007年2月,也就是李东哲抵达加拿大约两年后,温哥华警方追踪李东哲到了一家旅馆并破门而入。警方逮捕了李东哲,指控他在旅游签証过期后滞留。但加拿大移民官员在2008年4月的裁决中称,决定不驱逐李东哲,因为担心李东哲可能在中国面临生命危险,可能受到酷刑拷问或者残忍、异常的对待或惩罚。在加拿大被羁押期间,李东哲给中国政府写了长达37页的建议书。他称,如果中国相关部门撤销对其家人的指控,并归还他们的房产,他本人将接受至多三年的刑期。李东哲暗示,这样一份协议将给其他中国外逃罪犯树立一个榜样,鼓励更多人自首。 据《华尔街日报》看过的一份复印件显示,李东哲写道,是到了每个人都运用自己的政治智慧、法律灵活性和谈判技巧的时候了。不清楚北京是否做出了回应。但据《华尔街日报》看过的一份复印件显示,中国外交部确实在2008年8月的一份备忘录中向加拿大官员承诺,如果李东哲被引渡回国并被判有罪,法院不会判他死刑。备忘录没有提供其他任何保証。中国外交部在回复记者的提问时说,与李东哲的一切往来事宜都是依照中国法律处理的。 两年多后,加拿大有关部门于2009年年中释放了李东哲。但他们对李东哲实施了下午6点后不得出门的宵禁,禁止他使用现金和信用卡,禁止他驾驶汽车、上网,甚至禁止他接近水边。为绕开现金禁令,李东哲曾请包括他的律师在内的联系人帮他购物。他的脚踝上绑了一个电子监控仪,公寓内还安装了两台摄像机,可以拍到前门和阳台。坎农在採访中回忆,他和李东哲一起去商场买衣服,路上被两位身穿制服的加拿大移民官尾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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