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广播电讯管理机构周四宣布新例草案,要求有线与卫星电视公司,与订户签订的合约必须简明易懂,新例也规定广播服务供应商,提供清晰收费说明和政策,应对客户提前解约或增减个别频道的做法。 该机构最近引进连串措施,旨在让消费者成为电视服务中的主导者,这是其中最后一份政策。 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在广播公司之前先拿出草案。 它也说,普通电视节目已有隐藏字幕(closed captioning),协助残障人士,它期待这些节目在网上与移动装置上播放时,也免费提供这项服务。 机构指出,为视障观众提供的口述影像(described video)服务,也必须扩展。 它要求在2019年9月前,所有晚上7时至11时的电视节目,必须包括此项服务。 广管会主席布莱(Jean-Pierre Blais)说:「加拿大人将获得好看的电视内容,按照自己的需要而自由拣选节目,亦有工具在活跃的市场中巡航。 广电管理委员会收到逾1.3万份意见书,来自个人、利益团体及业界厂商。它此前在2013年启动广泛的谘询程序,称为「大家谈电视」(Let's Talk TV)。 除了新电视条例草案,委员会最近发布多项指引,包括禁止取消服务需提前30天通知的政策;规定有线及卫星电视公司,提供精简且价格低廉的基本服务套餐,另加个别频道选项。 新措施令一些广播服务供应商失望甚至恼怒。不过广管会广播行政总监荷顿(Scott Hutton)说,这些措施「不是要打击这些公司,基本上,它是查看《广播法》,保证业内人士、和应从新策中获益的人士,都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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