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林深、赖建华等涉案的12名被告人终审被判处16年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闽西龙岩是福建生猪主产区,每年生猪出栏量超过500万头,对于养殖户来说,如何处理病死猪是个麻烦事。 据办案民警和法官介绍,林深、张志强非法经营案中,屠宰、销售的病死猪都是通过猪贩在本地或外地养殖户收购,有的甚至是打捞养殖户丢弃到河道里的病死猪。 一些养殖户称,根据镇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求,处理病死猪要挖坑、消毒、深埋,雇人处理一头病死猪要花200元以上,而根据现行补贴政策,无害化处理只能领到80元补贴,且申领手续繁琐。很多养殖户即使不把死猪卖给猪贩,把病死猪随意丢弃到河里的也很多。 向张志强供货的猪贩凌某,其生意是专门解决养猪户处理病死猪的困扰。“淘汰的母猪、残疾猪、长不大的僵猪、患病快死猪以及死了几天的猪都要,每头猪的价格100至500元不等,上门收购。”张志强在漳平租赁正规屠宰点场地,私自兴建了不具备生产、检疫条件的屠宰、分割生产线,大量收购病死猪肉,死猪每斤3至4元,病猪、老母猪等价格更高一些,只要有货都收。 龙岩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詹文富说 :“案件中所有病死猪都是在正规屠宰点宰杀的,生产、销售的病死猪肉均有正规检验检疫手续。”据悉,为了让收购的病死猪进入屠宰点,林深、赖建华等人每月给龙岩市新罗区畜牧兽医水产局驻屠宰点检疫申报点负责人张水华送钱。张水华按照他们的要求开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检验检疫合格证。” 一些病死猪已经发黑甚至腐坏,犯罪分子就将猪皮剥掉,腐坏的内脏扔掉,将猪肉切割冷冻,这样销售时不容易看出异样。有的作为生肉出售,有的用来制作成火腿肠、肉馅等 在正规屠宰点批量宰杀,有正规的检疫合格和出境手续,林深、张志强等人将病死猪肉大量销往厦门、福州、泉州、江苏无锡、浙江金华、河南商丘、湖南韶山、四川射洪、广东深圳等地,销售金额达到5500余万元。一些食品公司、冻肉批发商、卤料生产商等长期大批量采购这些病死猪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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