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显示,一对夫妇育有两名孩子的典型四人家庭,家庭年收入要至少72,242元。按此计算,父妇两人每周要各工作37.5小时,时薪达18.5元,才能养活一家四口才可维持生活,距离安省目前最低时薪的11元,尚有一段距离。到了今年10月,安省法定最低时薪亦只有11.25元。 根据加拿大另类政策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Policy Alternatives)昨日发表一份名为Making Ends Meet的报告,以一对育有分别只有3岁及7岁子女的家庭为例,一一列出其各项家庭开支,发现该对夫妇二人年薪合共须达到72,242元,较6年前同类型报告所指,父母需要至少16.6元的时薪,才能维持生活基本开支多了11.4%。 报告解释,这是因为多伦多市的一些基本开支,如托儿费增加了30%;租金亦增加了13%,公车成本则上升了26%。 目前,多伦多市的低收入雇员多达7万人,大多伦多地区则有11.3万人,所谓低收入雇员,是指这些员工虽然受聘,但其收入则低于贫穷线以下,即他们的时薪不足18.52元。 报告指,他们在计算家庭生活开支时,只考虑一些最基本的使费,如衣、食、住、行等,当中仍未计算家庭的负债,以至父母为子女未来升读大学的储蓄等。 在2013年,多伦多市有300万名工人,平均时薪为24.92元,时薪中位数为21元,这意味著有多达150万人的时薪低于21元。 低薪工人主要集中在零售业(时薪中位数12.95元)、行政支援性服务(14元)、餐饮业(11.5元)等,这与时薪18.5元的生活最低标准仍尚差很远。 报告又指出,合理薪酬对个人及家庭生活固然重要,但于雇主而言,亦可增加雇员的生产力、低离职率及加强员工对公司的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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