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证明文件枫叶卡(Maple Leaf Card),通常每五年须更换一次。每年数以千计长期在海外的永久居民返加时,方发现枫叶卡已经失效,更面对失去永久移民资格的风险。 法例规定,凡枫叶卡持有人每五年内,必须在加国至少居住两年,方符合换卡资格,持无效枫叶卡离开加拿大,或有机会无法回国。 政府数字显示,2013年19,503名永久居民因枫叶卡失效,须申请一次性旅游文件方可返加,惟当中只有七成申请,即13,211宗获批准,较一年前的七成六下降百分之六,5,550宗申请被拒,其余申请被撤回。 按祖籍分类,须申请一次性文件回国的永久居民,最多人来自中国,约有4,300人,其余人士分别来自印度、菲律宾、法国英国和阿布扎比等。 虽然申请被拒人士可向移民及难民委员会审裁处提出上诉,以争取重返加国,并为居留权续期,但成功个案不足五分一。以2013年为例,委员会收到964宗上诉个案,当中只有166宗获准上诉,占个案总数一成七,较2010年高峰期的三成三下降近半。 有移民律师估计,连同不获发一次性回国文件、上诉被拒和未有提出上诉的人士在内,每年只有5,000至6,000名移民,丧失永久居留资格。 枫叶卡过期不等于持卡人自动失去永久居留资格,若申请人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曾连续居住在加国、并有意继续长居,当局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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