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联邦法官21日下令,大都会运输署(MTA)不得禁止在公车上刊登内容涉及穆斯林杀害犹太人的争议广告,并反驳该广告会引发恐怖主义或迫切暴力的说法。 曼哈坦联邦法官柯特(John Koeltl)在裁决中说,由「美国自由保护计画」(AFDI)团体出资刊登的广告,先前已在芝加哥和旧金山刊登,而且均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障。 该广告看板可见一名蒙上头巾、眼露杀机的男子,一旁印有「杀害犹太人是让我接近真主的崇拜」的标语,署名则为「哈码斯(Hamas)MTV」,下方并加註「这是我的圣战,你的为何呢?」 柯特表示,他对于安全的担忧非常「敏感」,但MTA和主席普伦德加斯特「低估纽约市民的容忍品质,以及高估这种短暂广告的潜在冲击。」 柯特说:「很难令人相信,纽约市居民会被芝加哥和旧金山居民不受影响的广告,引发暴力。」 MTA公车和地铁经常成为政治辩论的平台。MTA过去曾刊登AFDI团体的其他广告,而该团体已被维权组织「南方贫穷法律中心」列为反穆斯林团体。 柯特也表示,MTA无法证明该广告会引发迫切暴力,他并指出,芝加哥和旧金山也未因该广告而发生暴力。 柯特已把这项裁定的初步命令,延后30天执行,以让MTA有时间决定是否上诉。 MTA发言人李斯伯格表示:「我们对该裁决很失望,目前正在检视将采取何种行动。」 AFDI的律师耶路沙米表示,在该裁定之前,华府和费城的法官也曾做出类似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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