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美国华人旅游巴士翻车案27日上午判决结果出炉,陪审团判定卡森市的巴士经销商LAT没有责任,伤亡华裔乘客及家属向LAT索取5700万元赔偿的请求泡汤。 陪审团中的一位女性代表表示,“我们在心理上对受害者的遭遇感到难过,但我们并不认为汽车经销商需要对这起翻车事故负任何责任”。她表示,旅行社TBE的池姓女老板Betti本应该为这趟长途旅行提供一辆有安全带的大巴,而且这批游客也是自愿决定要登上这辆没安全带的大巴。 受害人代表律师David Lira对判决结果表示失望。他曾在24日结案陈词时对本报记者表示,希望陪审团多花点时间讨论,“若结果出来的太快,多半不是好消息”。没料到事实还真被他说中,陪审团27日仅用了一上午时间做得出裁决,判定中国游客方败诉。他表示,将与伤亡者及其家属商量,再决定是否要上诉。Lira对本案最大的不满是法院要求律师采用印第安那州的法律,因为巴士的制造商Forest River位于该州。他认为,制造商与受害者之间的诉讼已经解决,制造商与本案已经没有关系。 代表巴士经销商LAT的辩方律师Douglas Robinson表示,经销商不是设计者,也不是安全决策者,在这起翻车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他提出四点理由,将经销商的责任撇清,包括LAT只负责销售;LAT不是制造商;翻车原因是陆姓司机超速;这辆车的车况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安全法规。 2010年10月17日,一辆载有10位来自中国广州某建筑公司游客的旅游大巴从拉斯维加斯出发前往大峡谷玻璃桥,车行驶至亚利桑那州93号公路时翻车。由于车内乘客座位上都没有安全带,七位乘客被甩出窗外,造成两人死亡,八人受伤,其中一位伤者遭遇截肢。工业市华资旅行社TBE和印第安那州巴士制造商此前已表示愿用825万元赔偿和解。此次受害者律师又将矛头对准经销商LAT,索赔5700万元,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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