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ing(Ching, Michael Mo Yeung,程慕阳)昨晚透过律师发表声明,澄清近日传媒对他所作出的报道,强调有关报道涉及「错误及造成损害的」言论。 声明内容如下: Ching先生是在公开、没有使用诡计的情况下,由中国移居加拿大;他在中国并没面对控罪,也没提出控罪的理据。他从未担任过官职,也非国家机关的成员,从没有牵涉任何渎职或贪腐行为。他没有逃亡,也从未匿藏,不论过去或现在都不是逃犯。中国政府对他作出的指控及本地传媒的覆述,都毫无根据;这些指控是在中国政权更换领导层后才散播出来的。任何了解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中不足与缺陷的人士,必定不愿意身受。 恰与那些诽谤言论相反,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上周并没有发表任何声明,指控Ching先生犯有任何不法行为。 Ching先生自1996年成为永久居民,一直是加拿大社区中一位模范及正直之士。凭着他本人的努力和能耐,并且从低做起,他成功发展及打造低陆平原10个项目,也正启动其他计划。他以低调姿态,付出自己的时间和努力,服务社区,包括为温哥华儿童医院和列治文医院捐钱及筹款。过去十多年,他担任列治文加华狮子会(Richmond Mandarin Lions Club)及列治文亚太商会(Richmond Asia Pacific Business Association)的理事。2013年,他获颁女皇钻禧勋章,表扬他对加拿大所作的贡献。他对三级政府各个政党提供支援,包括保守党和自由党。Ching先生深信加拿大的民主理念,也对加拿大的法治抱有坚定信心。 Ching先生不会再作进一步评论,同时要求外界尊重他的隐私。 Ching曾获女王勋章 Mo Yeung Ching活跃本地政商界,并且曾在2012年获得女王钻禧勋章(The Diamond Jubilee Medal),该勋章是为了纪念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女王登基60周年而颁发,全加拿大共有59,356人获得勋章,卑诗省即有6,775人。 加国总督网页上列出钻禧勋章名单,当中有列治文的「Ching, Michael Mo Yeung」。 加拿大、纽西兰及澳洲等英联邦国家,分别设计庆祝女王登基60年的钻禧勋章,在卑诗省,不少对社区有卓越贡献的华裔人士皆获颁钻禧勋章。 难民保护局不相信政治阴谋论 本报获得的法庭文件显示,因遭中国通缉而申请入籍及申请为难民皆未果的Mo Yeung Ching,指中国对他的指控,只是根据一些受虐证人的证供。又说背后是一场拉倒他父亲的政治阴谋。但加拿大难民审裁机构对这些说法一一驳回,认为不可信。 法庭文件显示,移民部在审核Mo Yeung Ching入籍及难民申请时,确实衡量过Mo Yeung Ching在中国所涉的控罪。 移民部文件就该案指出,有关指控涉及1996年至2000年间发生的一宗物业买卖,并指出Mo Yeung Ching的父亲当时任中国河北省省委书记。Mo Yeung Ching与原河北省副秘书长王福友认识。Mo Yeung Ching也与商人苏国本相熟。 案情指,苏国本当时要将手上物业出售,作价每平方米人民币2600元。而王福友则代表河北省政府购买物业。中方指Mo Yeung Ching引荐苏、王二人接洽。苏、王与Ching三人被指合谋,王代表河北省政府以每平方米2850元的价格购入该物业。苏、王与Ching合谋分取差价。 最后,河北省委任另一家公司处理该宗交易,只愿意付出每平方米2600元的价格。 在2000年,苏、王、Ching三人被刑事起诉。苏国本侵吞公款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而王福友被判侵吞公款、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等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对Mo Yeung Ching的控罪则未经审判。 难民保护部门(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对Mo Yeung Ching在中国所涉的控罪作出评估,认为有理由要考虑他在移民加拿大前,已犯下严重罪行,并且并非政治性质。 虽然Mo Yeung Ching声称只是担当苏、王两人的介绍人。但难民保护部门认为,中国法庭上呈交的证据显示,他不仅担当介绍人这样简单。 另一方面,苏国本与王福友的供词被指来自刑求。当Mo Yeung Ching的申请仍然在移民部门审核时,该部门已经审视过该案,并认为虐待「发生的可能高于没有发生」,故而裁决推翻Mo Yeung Ching不可接纳入境的决定。 但移民部不服裁决提出上诉,移民上诉部门再审视中国所提出的指控。终裁定Mo Yeung Ching不获接纳入境。难民保护部门也认为,河北省物业交易的指控之所以成立,不仅是依靠苏国本与王福友的证供。难民保护局亦不相信对Mo Yeung Ching的指控另有阴谋的说法。 13年前入境美国始知自己被通缉 华裔男子Mo Yeung Ching在1996年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后,在2002年过境美国时,发现自己遭中国通缉。其后移民部展开对他的法律行动,经过上诉程序后,成功将他列为加国不得入境人物。Ching随即提出申请难民,并触发连串法律诉讼,至今仍未了结。 据本报获得的文件显示,加拿大移民部曾就Mo Yeung Ching一案的脉络作出陈述,指出45岁中国公民Mo Yeung Ching是在1996年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在1996年至2000年间,曾多次往返加拿大与中国,大部分时间在中国度过。其后在2000年在加拿大设立公司,没再返回中国。2002年5月,当他企图进入美国时,发现自己在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榜上有名,原因是被指在中国犯下罪行。 他在2004年曾经申请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但其后撤销申请。在2005年再度申请入籍,但一直未有结果。 在2008年3月,一份移民部报告对Mo Yeung Ching作出总结,认为他被列为不得入境(inadmissible)人士,原因是在加拿大以外地方犯下罪行,最高刑罚不少于10年。移民部亦随即对他展开「不得入境聆讯」。 在2009年5月5日,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下属的移民部门(Immigration Division)就Ching的入境资格作出裁决,认为Ching并非「不得入境」。但移民部不服裁决,提出上诉。移民上诉部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经过5天聆讯后, 在2011年12月21日改判Ching为「不得入境」。 在2012年4月19日, Ching申请难民保护,列举的理由包括:面对诬告、监禁,以及虐待等。移民部长再次介入聆讯,力陈Ching不获接纳入境的原因,认为他不符合难民公约(Refugee Convention)的规定。 难民保护部门(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经过6天聆讯后,在2014年10月31日判Ching不符合难民保护规定。 Ching目前正就此裁决提出司法覆核申请。相关聆讯将在今年6月23日在温尼辟(Winnipeg)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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