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德语之中,文明(Zivilisation)意味着属于全人类共同的价值或本质,而文化(Kultur)则强调民族之间的差异和族群特征。文明的表现是全方位的,可以是物质、技术和制度,也可以是宗教或哲学,而文化一定是精神形态的,文化指的不是抽象的“人”的存在价值,而是某些特定的民族或族群所创造的价值。 德国的启蒙运动,有两种不同的思想自觉。 一种是文明自觉,希望通过启蒙克服自己的独特性,成为英法那样的普世国家。普世国家追求的不是民族的本真性,而是超越民族的普遍人性。 另一种是文化自觉,在普世文明的外在压力下,试图从德意志自身的历史、语言和宗教传统中发现民族独特的本真性,德意志人之所以为意志人的民族精神,从而实现民族的文化认同。 如果说18世纪末的康德是德国文明自觉的思想旗帜的话,那么19世纪的费希特则是文化自觉的精神象征。 而处于两种自觉之间的桥梁,则是身在18世纪、却代表了19世纪精神的赫尔德,他是一个在启蒙时代意识到民族文化主体性、又自觉将文明自觉与文化自觉融合一体的重要人物,代表着超越文明与文化之间紧张性的方向与可能。 文明自觉与文化自觉其指向的认同是不同的。文明的认同是普世的,它追求的是适合全人类的普世之“好”,而文化的认同是特殊的,通常以“我们的”作为自己辩护的理由,文明关心的是“什么是好的”,而文化关注的只是“什么是我们的”。 文化只是为了将“我们”与“他者”区别开来,实现对“我们”的认同,解决自我的文化与历史的根源感,回答我是谁?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但文明不一样,文明要从超越的视野――或者是自然,或者是上帝,或者是普遍的历史――回答“什么是好的”,这个“好”不仅对“我们”是好的,而且对“你们”和“他们”也同样是好的,是全人类普遍之好。在普世文明之中,没有“我们”与“他者”之分,只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类价值。 文明的主体性是全人类,是普遍的、抽象的人性,而文化的主体性是一个个具体的民族或族群,是在个别的历史、文化与宗教脉络中生长出来的“我们”。 在近代德国、俄国和中国的启蒙运动当中,因为“好的”普世文明来自于西欧,并非来自本身的历史文化传统,于是追求“好”的普世价值的文明自觉与追求“我们的”民族精神的文化自觉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裂痕。德国的理性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冲突、俄国的西化主义与斯拉夫主义之间的论战,皆渊源于此。 中国的古老传统不仅是以中原为中心的华夏文化,而且也是具有人类意识的普世文明,它是特殊的,所以讲夷夏之辨,又是普世的,因此是天下主义的。 然而夷夏之辨是相对的,天下主义是绝对的,何谓华夏,何为夷夏,不是种族之分,乃是文化的分野,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只要接受了中原文化,便从“他者”变为“我们”,被接纳为汉民族之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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