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林认为,不同的文化价值是平等的:同等真实,同等终极,同等客观,不存在价值的等级秩序。 但对于人性来说,不管多么复杂善变,只要还可以称之为人,其中必然含有“类”的特征。不同文化之间也同样具有可通约的共同价值。虽然民族文化的差异很大,但核心部分是相互重叠的,这些核心价值和终极目标都是敞开的,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 新文化运动百年之际,尚未解决的真正问题有两个:其一:如何将“好的”文明内化为中国人能够认同的“我们的”文化?其二,如何将“我们的”文化提升为全人类普世的文明? 一些具有世界主义情怀的朋友常常认为:只要是“好的”,就应该是“我们的”,不应该有“自我”与“他者"之分,假如基督教能够拯救中国,我们为何不可接受它为中国的主流价值? 要知道,再好的外来文明,也需要转换为“我们的”文化,而在“我们的”空间里面,并非一片空白,外来的文明,必须与已有的本土文化交流和融合,实现外来文明的本土化,融化为“我们”,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在历史上,佛教是外来的宗教,但如果没有禅宗把“好的”佛教变成“我们的”佛教,佛教也不会化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宋代之后最壮观的文化景观乃是儒道佛三教合流。 对于普世的文明,人们总是以理性的态度衡量它是否“好”,是否值得接受,但对于自身的文化,人们通常是以情感的态度感受它是否是“我们的”,是否愿意认同。 一种外来的文明倘若仅仅停留在富强、救世的工具主义之“好”,其依然是外在的、异己之“好”,意味着尚未在民族文化的土壤里扎根,随时有被清除的可能。 一旦其融入了民族的历史传统、成为中国人的内在生命所在,那么它就从外在的客体转变为内在的主体,成为“我们的”身心不可分离的一部分,那么,外来的普世文明便转化为民族的自身文化,具有了家园感、根源感和归属感。 “我们的”文化虽然在情感上值得认同,但在理性上并非自明,其好不好,要放在世界的普世文明的大背景下加以衡量。一些中国本位文化论者常常将“我们的”简单等同于“好”,似乎只要是“我们的”文化,符合中国特殊的国情,就是无须论证的“好”。 如果说那些世界主义者用普遍性取消了特殊性、用文明取代了文化的话,那么这些民族主义者同样用特殊性取消了普遍性,用文化取代了文明。 中国文化不仅是一种特殊的民族文化,而且是对全人类有普遍影响的普世文明。对中国“好的”价值,特别是涉及到基本人性的核心价值,同样应该对全人类有普遍之“好”。 普世文明,不仅对“我们”而言是“好的”,而且对“他者”来说同样也是有价值的。中国文明的普世性,只能建立在全人类的视野之上,而不是以中国特殊的价值与利益为皈依。 如何从“我们的”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经验的特殊性之中提炼出具有现代意义的普遍性之“好”,另一方面又将全球文明中的普世之“好”转化为适合中国土壤生长的特殊性之“我们”,这是重建中国文化主体性的核心议题。 这一主体性,既是民族文化的主体,同时又是人类文明的主体,只有当文化与文明的主体重新合二为一,不再撕裂与对抗,中国才能走出百年来的二律背反,重拾民族的自信,再度成为一个对人类有担当的世界民族。 文明自觉还是文化自觉?新文化运动百年过去了,那是两种自觉分裂的百年,下一个百年,是否将是文明与文化同时自觉的新时代呢?一切取决于我们的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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