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联邦政府规定,低技术临时外劳在四月一日签证期限届满之日,若未能成功申请成为永久居留人士,便要离境。一些人权组织为此提出申诉,认为政府做法不人道、不公平,会迫使部分临时外劳变为黑市劳工。个别外劳律师更认为,这些外劳在加国有缴税、没犯法,政府应让他们拥有永久居留权。 我刚从香港探亲回来,目前香港拥有约二十一万名外来家佣,她们绝大部份来自菲律宾。每逢周日,香港中环便被这些菲佣佔领,坐满中区一带的草地、天桥,唱歌、跳舞、玩扑克,香港人称之为另类「佔中」行动。 香港也曾出现外来家佣要求取得香港人身份的事件,最后法院作出否定裁决,事件才得以平息。 临时外劳到加国之前,理应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劳工,不是移民; 加国政府让他们有申请成为永久居民的机会,已是宽容,至于能否成事,则应按既定移民申请程序办理,此举合情合理。 相反,若临时外劳在加生活工作一段时间后,便可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话,本国移民政策便出现了缺口-引入临时外劳政策,或变成了某些人移民加国的捷径,这对循正常程序申请移民加国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我认为联邦政府今次的果断做法完全正确,顾及加拿大人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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