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乃人生大事,而西方的婚礼习俗和东方是有很多差别的,从求婚,订婚到结婚都有很多观念和习俗不同。比如,别以为男朋友送了个戒指就算求婚了,很有可能这只是个Promise Ring……所以咱是否有必要来了解下西方婚礼文化呢?先从这篇午夜茶的“西方婚礼文化:求婚与订婚的各种细节”入手吧!带你看看西方婚礼文化的细节。 西方婚礼文化:求婚与订婚的各种细节 我数年前曾经与人合作开婚礼摄影工作室,前后在多伦多及周边地区拍摄了两百多个婚礼。经国内当婚礼摄影师的好友要求,我将陆续介绍北美婚礼习俗,与大家分享西方婚礼文化的一些细节,着重比较东西方之习俗和观念对比。 在求婚前,有一种戒指叫订婚前戒指(Pre-engagement ring)或者承诺戒指(Promise ring)。它是用来证明和代表男女双方固定和唯一的关系,在我们华人眼里,等同于“定下恋爱关系”。这种关系未到订婚的阶段,但双方不应该和其他人约会。戒指不一定贵重,可以戴在任何一个手指上,但是多数人戴在左手中指或者右手无名指,以便和正式的订婚戒指有所区分。 Promise ring在比较年轻的少男少女中流行,因为那时男孩女孩尚未经济独立,或者未够法定结婚年龄,它可以代表忠贞,承诺,排他的亲密关系。我家国际友人16岁正在读高中的表妹最近就得了一枚Promise Ring,还不敢跟父母说。 当恋爱关系发展到谈婚论嫁阶段,就可以求婚了。在讲英语的国家中,一般是男士单膝下跪送上戒指向女士求婚。求婚有可能是个惊喜,女方事前不知道。近年来求婚者有借助亲朋好友利用采用快闪的方式,在公共场合上演一出好戏。传统文化中,在求婚前男士应该私下跟女士的父亲见面,先得到未来老丈人的赞许,才会放心求婚。近年来也有女性向男性求婚,在美国5%的求婚是由女方提出的。 求婚得到女方同意之后就算是订婚了。订婚戒指不一定是钻石的,尽管钻石是目前最流行也是最昂贵的选择。英国王子威廉送给王妃凯特的订婚戒指是蓝宝石戒指而非钻戒。实际上在1947年以前,订婚戒指都是以宝石和珍珠为主。二十世纪初最大的钻石开发和珠宝商De Beers在战后经济萧条的情况下为了垄断市场创造刚需,雇佣一个纽约广告公司进行钻石品牌和市场推广策划。为了推广钻石,他们利用了名人效应,时装专栏等缔造了许多动人故事,吹捧钻石代表永恒,只要买了就永远拥有,暗示你即不能卖掉也不能买二手的。该公司那句著名口号 ‘A Diamond Is Forever’ (钻石永留存)深入人心,被后来的市场杂志评为二十世纪第一销售口号。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De Beers的消费引导建议订婚钻戒必须花掉男人一个月的工资;到了八十年代他们觉得不够又重新做了引导,改为两个月的工资。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订婚钻戒价格等同于男人两个月工资这条不成文规定仍然为大多数美国人所接受。女士们都知道自己男朋友一个月挣多少钱,所以男人想挑便宜的会被看作是诚意不够。 订婚戒指也不一定是从店里买的。电影暮光之城里男主角爱德华送给女主角贝拉的订婚戒指就是他母亲留下来的家传珠宝,威廉王子送给凯特的蓝宝石戒指也是从戴安娜王妃的遗产里继承的。家传珠宝比店里买的有更重要的情感和宗族色彩。 假如订婚后两人分手,这个戒指归谁呢?由于戒指价值不菲,双方为此闹得上法庭的大有人在。美国许多州的法律规定,订婚戒指是一个有条件的礼物,当条件(结婚)不能满足,礼物应当退回送礼的人,除非是送礼的人提出的分手。还有一种情况是,假如戒指是在女方生日或者圣诞节送出,女方可以认为这是生日或者圣诞礼物,按照法律规定,普通礼物一旦送出将不可要回。 两人正式订婚,通常会有个订婚爬梯。它是一个非正式的家庭聚会,通常是男女双方家人和朋友参加。如果男女双方家长在两个不同城市,会在女方父母家先举行一次,然后才到男方父母家举行。在订婚爬梯上,准新娘新郎向大家宣布预定的结婚日期,通常在一年到一年半以后。策划婚礼通常是以女方做为项目经理的重大项目,牵涉到许多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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