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国通缉的程慕阳,是否为温哥华华裔商人Michael Ching(又称Mo Yeung Ching)仍然未获加中官方证实,但他上诉联邦法庭请求覆核遣返令,近日将于在温尼辟开庭。 Michael Ching去年10月遭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以涉及“在加国以外的地方,犯下严重的非政治犯罪”为由驳回他的难民申请。Michael Ching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国政府通缉。 Michael Ching上诉联邦法庭覆核遣返令,同时声称在中国当局起诉他的证据是以刑求取得,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上月向联邦法庭提出所有相关证据以保密处理的请求,如果请求获准,法庭聆讯将不会对公众开放。 但联邦法庭首席书记拉弗朗尼尔Roger Lafreniere否决了该项申请,表示聆讯公开原则是“民主社会的标记”,同时指Michael Ching的案子已得到媒体广大的关注,没有保密的必要。 但对于为Michael Ching作证的两名证人,基于保护证人,避免他们受到伤害或报复,拉弗朗尼尔则下令只能以姓名缩写称呼。 据悉,Michael Ching为中国高官之子,在温哥华及列治文拥有庞大物业资产。 贪官程慕阳可能遣返香港 在中国“百人通缉名单”内排第69的程慕阳,最有可能透过遣返程序驱离加国,但是否会直接遣返中国则存在变量,他可以要求遣送往香港,原因是他是香港永久居民,且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出的百人通缉名单公布的资料,程慕阳是香港永久居民,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P270164(6),2000年8月持香港旅游证件到加拿大,因此若一旦遣返或会遣回香港。 “世界日报”记者上周越洋向香港入境处查询,一位姓陈的发言人答复表示,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即可入境。 当记者问及若程慕阳遣返回港,香港当局会否拘捕及转交中国当局?入境处的发言人即表示,这属于香港警方的职责范围,与入境处无关。 至于程慕阳会否如同远华集团主犯赖昌星,因遭中国通缉而取消永久居民身分,入境处对此没有明确答复,只表示要记者向警方查询。 入境拘捕?警:将电邮回复 而记者22日透过长途电话,向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查询,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当值新闻主任最初声称问题是属于入境处范畴,然而当记者直接问假如程慕阳入境时会否将他拘捕?当值的新闻主任当即无法答复,约两秒钟后始表示会透过电邮回复有关问题,但直至凌晨截稿时,仍未见回复。 根据中纪委网站,针对外逃涉案者一般有四种追逃方式,分别是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 引渡,指的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的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 非法移民遣返,指的是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分的外国人,强制遣返。 异地追诉,则指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 劝返,则是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 翻阅以往的案例,引渡、遣返和劝返的实例相对较多,方式也较为直接。 由于中国与加拿大没有引渡条约,劝返也不可能,因此最有可能就是以赖昌星的方式,遣返中国。2011年,赖昌星就是加中两国在北京首都机完成交接。 但当时赖昌星的香港永居民身分因涉及造假而取得,最终被取消。然而程慕阳的永久居民身分并未涉及造假的证据,因此即使要遣返,地点也极有可能是香港而不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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