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后,这便会发展成一种实际意义上的信息交换,犯罪学家迪戈·甘贝塔(Diego Gambetta)在其开创性著作《解码黑社会》(Codes of the Underworld)中称其为“把柄信息”(hostage-information),即双方均相互掌握着对方干的坏事,以此作为任何一方都不会打破双方协议的有力保障。但是一起前往妓院只能对另一方产生十分微弱的影响。这种纽带还可以通过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得到加强,例如共同分享毒品,其中最常见的就是K粉。也有人因为嫖娼而遭遇勒索,不过这是通过隐藏摄像头和收集秘密情报达成的,超出了应酬范围。性工作者有时也会以向对方太太揭发他的召妓行为,或是到其工作场所闹事相挟,但是商人也这么做的话,就算彻底越轨了。 不过,从事道德败坏的行为也成了一种筛选的手段,将那些可能会为今后的交易感到良心不安的少数群体排除出去。这项惯例同时提醒双方,他们都在遵从同样的游戏规则。在西方,被人发现将别人送给自己的礼物转送给第三方,是件十分丢脸的事情,但在中国则截然不同,一名递交“礼品”的商人通常要强调自己已经成为了交换网络的一员。一套标准的说辞便是“这只是点小意思,也是别人送我的”。另一方面,拒绝迎合这套游戏规则,则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皈依福音派基督教并发誓拒绝嫖娼或贿赂的商人,最后会发现自己的生意损失惨重,昔日的合作伙伴纷纷对他们敬而远之,惧怕他们这种新浮现出来的正直态度。 对于许多商人而言,晚间活动也有一种性格测试的作用。“你要是一块出去玩儿,就可以真正地了解一个人,”从保定来到北京出差的陶厂长(Tao,他只肯对我透露他的姓)说,“你会看到他怎么应对酒局,也会看到他怎么应对女人。”我觉得我跟陶厂长的关系有点过于亲近了――我们在一家酒店的洗浴中心里,他竟然就当着我的面,用毛巾擦拭着他那垂着的睾丸。他的同伴,一位身上有很多纹身、一脸杀气的大汉,闻言点了点头。“没跟我喝过酒的人,我可信不过。”他说。 在一个对陌生人的信任感低到极点的社会里,契约法则不足为信,契约本身更多被视为一种指导方针,而非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民事法庭的判决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取决于法定权利的界定,而是受到个人影响力的左右,晚间活动所带来的同伴感,成了生意伙伴之间建立起信任关系的惯有方式。这些商人也承认,这或许并非一种格外有效或可靠的方式,但却是他们唯一能够采取的方式。 在商人当中,仅仅成为某人的“朋友”,并不是多么亲近的关系。点头之交和未必可靠的人脉,都算是“朋友”。与此同时,“兄弟”则是圈子内部的人,是可以信任的伙伴。“这就好像黑手党说‘我的朋友’和‘咱们的朋友’之间的区别。”庄思博解释道。 广东东莞一次扫黄中,警察在某娱乐中心扣留的性工作者。图片来自纽约时报。 中国饭局上的劝酒,是评判生意伙伴的绝佳机会。这在部分程度上是因为大家信奉“酒后吐真言”的缘故,虽然久经考验的商人即使喝醉了,嘴巴也照样关得很严。酒局靠的通常只有一项竞争优势,双方会在一轮又一轮的敬酒中暗暗较量起来。没有足够的人头应对这场较量,是种最低级的错误;我的一个信息源,对于一位只带了一名同事参加湖南政府官员的饭局,结果搞到差点住院的美国朋友,没有半分同情。“真是个笨蛋,”她说,“居然只带一个人去跟政府喝酒!” 许多机构,特别是国有企业,都会专门养着一批职业喝酒的人,为了单位不惜牺牲自己的肝脏健康。我在北京市中心胡同里的一名邻居,就在为一家大型能源企业做这样的工作。但是晚间的酒局并不仅仅是对耐力的考验。这也是主人一方展现自身某种领导能力的机会,凭借对谈话内容和饮酒气氛的主导,确保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一段“愉快的时光”――还有最重要的就是,确保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会参与其中。 这种评估,在进了妓院之后也会继续。人类学家郑田田曾为了自己的博士课题,专门做了几年的KTV小姐,她在著作《红灯区》(Red Lights)中指出了以“恰当”方式对待性工作者的重要性。“男性能够凭借自己的人格力量或魅力主宰这些放荡的女性,被视作男性自身声望、权利和地位的展现。” 这就像在大陆做生意什么事要靠耍花招。“施先生(郑田田的信息源之一)向他的生意伙伴吹嘘说,他玩小姐不花钱。这完全是骗人的,因为我知道施先生的情妇(……)从他们身上可没少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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