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获约1,500磅的麋鹿肉及角。 加拿大纽宾士域省弗雷德里顿(Fredericton)一家肉铺非法出售麋鹿肉,结果,店铺老板父子、以及5名顾客都受重罚。不仅要缴纳罚款,还要坐牢一周到一个月不等。这也是该省依照《纽宾士域省渔业及野生动物法》(New Brunswick Fish and Wildlife Act),历来发出的最严厉处罚。 在弗雷德里顿地区经营肉铺的父子,以及购买非法麋鹿肉的5人均被判刑,他们总计需坐牢84天,罚款近2.2万元。 纽宾士域省公共安全厅长霍斯曼(Stephen Hosman)在声明中说:「本次定罪应发出强烈信息,制止这种行为。我们希望本案提醒人们,纽宾士域省不允许非法捕猎、宰杀与销售野生动物。」 自然资源厅野生动物保育官员,对本案进行长达两年的调查。 2012年11月,约1,500磅麋鹿肉被从该肉铺及4户住家没收,当局还从肉铺充公设备。 在周二的量刑聆讯中,经营店铺的父亲大卫克罗斯曼(David Crossman),因出售麋鹿肉、两项拥有非法肉类罪名,被判刑21天,罚款达4,800元;儿子罗伯特克罗斯曼(Robert Crossman)获刑35天,罚款12,600元,他的罪名是两项销售麋鹿肉、3项拥有非法肉类。 他们的肉类加工生意,全部物品被充公。 同时,被裁定拥有非法肉类的5人,其中4人各被判刑7天,罚款在1,000元到1,200元之间。另有一人,被裁定较轻的拥有非法肉类罪,罚款120元,不需坐牢。 按照该省法律,为保护省内野生动物,拥有偷猎的麋鹿肉、鹿肉或熊肉,最低罚款1,000元,最低刑期7天,自然资源厅颁发的所有执照与许可会吊销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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