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拿大选与事务署(Elections Canada)官员表示﹐就算有刑事案底的加拿大籍人﹐也可成为10月举行的大选国会议员候选人﹐但参选时不能仍在狱中。反而由总督会同内阁(Governor in Council)委任的法官﹑郡治安官﹑郡检控官﹑省议员﹑选与事务署官员等都不能参选。该局指成为联邦大选候选人的权利﹐是受《加国人权及自由宪章》保障的。 然而﹐当向4大党询问会否接纳有案底者作为候选人时﹐各党都似乎不太愿意正面回答﹐只有自由党说「定会被扣分﹐但不是绝无可能。」 其中联邦自由党安省士嘉堡- 爱静阁选区候选人陈家诺称﹐尽管自由党会要求候选人申请者呈交刑事罪案调查纪录﹐但不等于有案底就一定不会成为自由党的候选人。 他说﹐向该党申请作为候选人的一般程序﹐是要填写达60页厚的表格﹐当中包括要警方发出的刑事案底调查纪录﹑财务纪录等﹐其后要通过一个由资深党员组成﹑名为「绿灯委员会」的严格面试﹐才有机会成为提名候选人。他指﹐由于竞争激烈﹐一些选区可能有1000人申请成为候选人﹐故有刑事案底者可能会被扣分﹐但会考虑是否只被检控而未有被判罪成﹔或只是于少年时犯过例如5000元以下偷窃的轻微罪行等。 本报也曾向联邦保守党查询同样问题﹐但竞选总部的传媒部门职员只电邮寄回1份有关保守党候选人的申请资料书﹐内里表明要候选人申请者呈交由骑警或当地警局发出的最近6个月操守证书(Certificate of Conduct)﹐同时要签名同意让该党对候选人进行刑事罪行纪录调查。但该党并无回答会否接纳有刑事案底者作为候选人。 联邦新民主党传媒部门职员回答指该党不能透露挑选候选人的政策。当被问同样问题时﹐绿党传媒部门职员则未有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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