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aniel Bartlam – 14岁。 2011年的复活节,Daniel在母亲睡着后用锤子把她打死。接着,在家里放火把尸体烧掉,跟警方谎报有人闯入他们家杀人,试图毁灭自己杀人的证据。警方察觉事有跷蹊,后于他的电脑上搜寻到他将如何杀害他母亲的过程边写成故事的证据。至于他杀害母亲的动机依旧未明,并被判入狱16年。
2. Eric Smith – 13岁。 1993年,Eric把一位4岁小男孩引诱到空旷公园并凌虐他。他用手掐小男孩的脖子,用石头砸他的头,并用树枝来性侵小男孩。Eric事后承认所有罪项,并被判入狱9年。
3. Alyssa Bustamante – 15岁。 2009年,Alyssa基于好奇心杀害了住在她密苏里州家的邻居,一个年仅9岁的小女孩。她利用利刃来割喉并刺死小女孩,然后弃尸于森林里面。事后,她于日记本上写到:“我他X的杀了人,我掐她脖子、割喉、再把她刺死,然后她现在死了。我不知道如何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我觉得好不可思议。”事实上她的精神上及家庭上出了很大问题,甚至曾经试图自杀。不管如何,她现在必须在牢中度过。
4. Joshua Phillips – 14岁。 当时Joshua正与8岁的小邻居打篮球,他不小心把球砸到小女孩的头。小女孩开始哭泣,为了遏止她,Joshua一直往她身上揍却把她给打死了。事后,他坚称是误杀,并把尸体藏到床底下。他的母亲于一周后闻到腐臭味才揭发了这宗骇人案件。Joshua被判终生监禁。
5. Mary Bell – 11岁。 1968年,Mary杀害了两名3岁及4岁的男童。她先把一位男童诱引到荒废的房子并将他杀害,一个月后,再约一位朋友一起把另一位受害者杀害。她把尸体肢解及在死者肚子上割出一个“M”字。随后,被判入狱,她于1980年被赋予新身分及从狱中释出。多年后,她为她的罪行道歉及解释一切皆因为他年幼时被性侵导致她心里极度不平衡。
6. Paul Henry Gingerich – 12岁。 Paul当时与好朋友计划离家到亚利桑那州,觉得好朋友的继父知道后一定会阻止他们,所以先发制人把好朋友的继父杀害。在死者下班回家后,开枪朝他的胸部连续开四枪。事发后被捕并被判入狱30年。
7. Jon Venables和Robert Thompson – 10岁。 震惊全英国的谋杀案,凶手正是两位10岁的小男孩。1993年,他们在利物浦购物中心把当时2岁的Jamie Bulger从他母亲身边诱引走,带到附近的火车轨道性侵。据悉,他们狠狠地敲了男童的头,把模型漆喷入男童眼睛,用砖头、石头及铁棒攻击,并把电池放到他的嘴巴里。不过,性侵的部分被保密。 事发后,他们把尸体丢弃于铁道并用石头掩盖。经调阅商场监视器后,随即将他们逮捕入狱。2001年,他们获得假释。可是Venables不久后再次被关入狱,因为被发现他有收藏儿童色情影片的癖好。 这些孩子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历程,让他们会有如此残杀的想法呢?一个凶杀案绝对不是在抓到凶手、处以极刑就结束了。背后“创造出杀人凶手”的环境还有社会,才是最需要被检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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