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轻微违反附例但最终获得批准的旧屋重建民宅。(明报记者摄) 多伦多市北约克社区一位华人屋主,希望将自家的平房改造成2层的小楼。但其新楼设计的占地面积,要比市府附例许可的范围多出4%,因而被市府调整委员会(Committee of Aducstment)否定。最後由安省市政委员会(Ontario Municipal Board)对双方的争执做出裁决,批准华人屋主的房屋改造计划。 这户民宅位於北约克社区罗伦斯路(Lawrence Ave.)夹当妙路(Don Mill Road)地区Duncairn Road,屋主是一位姓邓(Hua Deng,音译)的华人。 邓先生的这所房子,是一座有相当历史的平房。他计划将旧房子推平之後,在原址上重新起一座2层独立屋。而新屋占整个地块的面积为29%,这违反了多市市府的附例。附例规定,房屋占地块的面积不能超过25%。 经过多次磋商,市府调整委员会最後同意,新屋的占地面积可以达到27%。但邓先生仍然坚持要将占地面积提到29%,结果被委员会拒绝,最後只有将争议提交到安省市政委员会来决断。 有专家向市政委员会表示,上述房屋所在的区域,还有好几家类似的大装修或起新屋工程,而邓家的这个新屋计划,其29%的规划占地面积超出了附例规定的范围,但仍然与其他几家已获批的翻新工程没有什麽区别。 此外,从25%到29%这样的变化幅度并不大,也属於可宽待的范围,与制订附例的初衷和目的仍然相符。而且,周围的邻居也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这一点点差异,也和省府的规划并不违背。 有华裔地产经纪表示,目前大多伦多地区拆旧屋起新屋的情况愈来愈多。 「这个房子去年10月的成交价为96.9万元。而这一地区3000方尺到3500方尺左右的房子,价格在200万至240万元左右。所以这个房子的业主如果推倒重建再出售,获利的空间还是相当大的。」 有地产经纪表示,进行翻新工程的屋主也是希望新房子能建得更大一些。所以类似上述轻微违例的情况,有可能会愈来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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