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分心驾车的交通新例实施已有2个多月,加拿大安省警方执法的力度日渐加强。大多伦多约克区警方发言人称今年以来已发出3600多张告票,不少在过去两个月发出。有华人市民本周驾车时只是把手机拿起看了一眼,还没有接听电话的下一步举动,就被从旁经过的警察开了告票。 有专打交通告票的法律顾问表示,对於警方的告票,如果市民觉得自己委屈,完全可以上庭为自己申诉,是有机会成功的。 一位华人男士向本报称,他上周四晚9时左右离开位於多伦多北约克的公司,正在驾车行驶途中,突然公司打电话过来,他的手机就放在两腿间的座椅上,他低头用手翻看了一下手机,想看看是谁打的电话,结果就被警察开了告票。 「我的手机都没有拿起来,仍然是在腿部的位置,但因为手机屏幕的光射在脸上,显得我好像是在用手机,实际上我不是。但那名警员说,不用跟他解释了,罚款数额不小,还要扣3分,如果不服,最好还是去法庭申辩。」 针对分心驾车的交通新例,警员提出的检控是「驾车时使用手机或游戏机」(Drive-hand held communication device or entertainment device)。例如若被警员见到有司机於驾车时偷看手机、拿着手机讲话或发电邮等,司机会接到上述告票。 这位华人男士觉得自己很冤枉,而法律顾问哈德曼(Rory Hardman)则表示,「这位先生如果只是用手触碰了手机,就不应该吃告票,这是每一位有经验的法律顾问都会向事主说明的。但是,不能拿起手机,手机一旦拿起来,就很难了。」 多市警方交通组新闻官斯蒂比(Clint Stibbe)回应本报查询时表示,「如果是触碰手机,例如让手机开机,或者是接通蓝牙功能,那都属於可接受的范围。但如果是持续性地接触,或者是使用手机,则肯定会被开告票。」 在安省交通厅的相关网站(www.mto.gov.on.ca/english/safety/distracted-driving.shtml)上,省府对此这条法例的解释是∶如果司机在驾车时,使用手持式通讯或电子娱乐装置,或者是观看与驾驶无关的显示屏幕,就会被认为是违反了规定,面临警方的告票。 而所谓的手持式电子装置,包括iPod、GPS全球定位仪、MP3音乐播放器、手机、智能手机、手提电脑或DVD播放器等等。 当司机接到告票,如果愿意法庭外解决,那麽罚款就是400元,再加上受害人追加罚款,以及堂费总共490元。而如果司机非要在法庭上见个真章,但又被法官判败诉的话,罚款额可能就不止那490元,最高可达到1000元。此外,无论司机是否要上庭申诉,除非能把告票打掉,否则都要被扣3分。 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打交通告票华人法律顾问表示,并没有因罚款额的增加,而让更多的市民来找他们帮忙,因为想打掉告票的难度增加不少。 他说∶「我们接到的这类告票求助还是很少,因为很难打,只要警察作证称看见司机用手抓著手机就可以被认作是违例,他不用去证明你正在使用,这对警方很有利。所以我的建议就是,最好还是使用蓝牙,否则麻烦多多。」 在多市士嘉堡区万锦路夹雪柏路地区的安省法庭,此处有专门处理各类交通告票的法庭。在随手询问了几位要上法庭申诉告票的华人,没有一位是与打手机有关的,看来接了分心驾车告票的华人司机提出不认罪答辩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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