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出台多项人才引进计划 200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了多项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对外国人才引进及在华技术移民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例如:中央多个部门联合实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赤子计划”、教育部实施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北京推动的“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上海制定的“曙光计划”、广州市启动的 “红棉计划”、无锡实施的“530计划”等。 今年8月,上海市政府正式公布《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新政,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持《推荐函》,可申办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法》还规定: 1、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中国绿卡办理程序,缩短申办周期至90天。 2、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及居留办理程序,对经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专门人才申请R字签证和居留权限,争取开辟专门通道。 3、开展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对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上海自贸区、大张江园区就业的外国留学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办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4、为长期在沪工作外籍人才提供便利,对需要长期在沪工作的企业外籍法人代表、外籍高级管理人才以及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经本市人社部门认定后,可优先办理2年-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5、建立《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一门式受理窗口,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消除重复办理和就业年龄限制现象。降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请本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条件,延长B证有效期限最高到10年。 6、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对通过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至2年。 今年7月1日,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新设“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窗口;9月,首张《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正式签发。 外国人如何申请中国绿卡 1、符合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持该确认表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D”字签证,入境后30日以内,从受理其申请的公安机关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特别提醒 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其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对未成年人颁发5年有效的证件,对成年人颁发10年有效证件。证件期满、遗失、损坏或有关内容变更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补发,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具有丧失永久居留资格情形的,将为其换发或补发证件,无需按照申请条件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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