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述2种方法都行不通的话,那么您还剩下最后一招杀手锏:司法拍卖(vente en justice)或抵押救济(recours hypothécaire)。在这种情况下,这名业主所拖欠管理费的对象将不再是物业公司,而是法庭,他将会收到来自于法庭的法院支付令。这种方法是为了应对非常极端的特殊情况下才能采取的。 向法庭提出司法拍卖至少要花费您5千加元,而且过程相当繁杂和漫长。首先需要为拖欠管理费的公寓申请法定抵押权,然后是行权通知书(préavis d’exercice),然后是在法院当堂上诉,这些都是法律所规定的必要步骤。如果这名拖欠费用的业主对法院的判决不服,那么打官司的费用将会直线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债权人会怎么做呢? 如果要求法庭行使法院支付令,那么被拖欠费用的物业公司首先必须证明自己的财务状况非常恶劣(需要当堂提供证据证明)。上面的那个例子很有可能符合这种情况。这份文件的法律效益实际上和一份临时禁令类似,但是进行这一步的法律费用相当不菲。可是当物业公司自身的生存都已经无法保证的时候,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也是不得不考虑的。 一个实用建议:在您入住到新公寓楼,大家都正常缴纳公寓管理费的时候,不妨与其他业主一起协商修改公寓业主声明,在公寓楼的储备金当中加入一笔法律费用,专门用来在有人拒付公寓管理费时支付相关的法律费用。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在声明中加入一些额外条款:比如在有人出租公寓后导致全楼保险费用上升的情况下,额外的保险费应该由出租公寓的业主支付;或是直接禁止大楼内的任何业主将自己的公寓出租等,这些都是很实用的做法。但是无论如何修改,最终的结果都必须得到超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起草一份修正案并委托一名公证师对其进行公证,因为这些改动都牵扯到非常繁杂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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