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观光旅游十年签证,并非入境美国的保证,更千万不要以为是美国的“合法居留证”。 一名自中国福州持十年旅游签证来美的60多岁妇女,上周飞抵芝加哥欧海尔机场入境时,因无法向海关官员提出有力的入境目的,遭取消10年美签,并当场被拒入境遣返中国。 这名华妇家人表示,当事人今年曾在美国待了六个月,在期满前的8月返回中国,11月底再度入境,没想到被海关拒绝入境。 华妇在印第安纳州经营餐馆的女婿3日向本报记者表示,上周其岳母从福州飞到芝加哥,他委托一位住在芝加哥华埠的员工接机,预定下午3时左右抵达欧海尔机场,这位员工在机场苦候到快午夜都接不到人,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担心岳母不知出了什么事。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餐馆东主说,直到隔日他们才接到岳母电话,告知她被拒绝入境,甚至十年美签都被注销。因为海关指她在美待了半年才返回中国,短期内又飞美。她在海关安排下,在机场旅馆住了一晚,接着被安排搭乘隔日班机返中。 针对上述个案,律师王志东强调,自十年美签开放后,因为允许中国民众可以十年多次往返美国,让许多华人误以为“可以把美国当成居住地”,随意进出居留。他说,如果在美国单次停留时间达到最高六个月,建议下次最好相隔一段时间再入境较保险,否则停留美国五个多月,回国不到三个月又飞美“观光”,被海关认为入境与签证原因不吻合的机率会大大提高。 他特别提到,许多祖父母到美国“无偿”帮孩子照顾孙子,对华人来说“很正常”,但如果入关回答海关官员来美目的是“来帮忙照顾孙子”,可能会被视为非法打工而拒绝入境。 对于频繁进出美国、并停留多时的中国旅客,会计师林丽淑特别提醒,若来美探亲,时间太长,很有可能变成美国税法中规定的“实质纳税居民”。若属于美国的“实质纳税居民”,“居民”全球收入就要向美国税务局申报,因此应小心自己在美国的居住时间不要超过183天。 她解释,一般而言,美国的“实质纳税居民”是在美居留不要超过183天。往回推三年,分别是大前年居住日期的六分之一,前年居住日期的三分之一,加上报税当年100%的居住日期来计算,只要在美居住超过183天,均属美国税法定义的“实质纳税居民”。 她表示,上述规定对开放十年美签后,一年单次就在美国待上五、六个月的中国旅客来说,被列入“实质纳税居民”的可能性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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