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绑架列治文华裔父子案再次续审,辩方律师Douglas Jevning 当庭指遭绑架男事主B.L.证供前后矛盾,疑是自导自演,企图侵吞中国官员汇入的30万元。Jevning 昨日质问事主,指他本人有份参与整场绑架案以私吞款项,甚至不惜用上当时只有五岁的儿子做“道具”,让他证明被绑架。但男事主 B.L. 立即予以否认,并称律师诬蔑他。 昨日,男事主承认自己帮中国官员领取汇入加拿大资金是“危险和敏感”的事,他还忆称有次在提款时汽车爆胎,怀疑有人在他车上装追踪器。但他认为代管金钱不违法,也不知钱财来源。 此次,法庭还首度公布汇钱的中国官员名为陈其常(Qichang Chan,译音)。 Douglas Jevning 在庭上多次将事主之前的口供对照,发现男事主前言不对后语,男事主只一直回应称已经忘记辩解,但否认是说谎。 男事主B.L.昨日继续接受Doug Jevning 的交叉盘问。Jevning 指,男事主曾跟警方说,事发约两年前,他到汇款公司领款后,发现汽车的车胎被人用大件的锋利物品从侧面割破,明显是人为,吓得他急忙走回汇款公司等朋友来接载,而他又曾怀疑,有人在他车上装上追踪器。证明他很早已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有危险性。 对此,Jevning 反问道:“你知道所做的有危险,又有风声说有人打算打劫你,案发当天你还在儿子在场的情况下自己携带30万元现钞?” B.L. 则反驳道:“从银行出来的人也可能携带现金,但这会阻止人外出吗?” Jevning 回应称:“容许我这样说,你在事发前已知道会有人打劫你,这只是你的一个计划。” 男事主则称:“跟我说有人会打劫我的人也只是猜,没有听到对方亲口说。” 杰宁:“你我认为这是你的计划,是你自导自演,打算侵吞陈先生这笔钱,而你儿子不过是道具,让陈先生相信绑架说法,就不会追究这30万元,也不会要你还钱。你其实就是整个计划的一部分,是你自己陷财政困境,欠别人钱。” 男事主:“你说谎!你怎会知道!没有这回事,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明白为何你这样说,你在说谎!” 此案发生于2013年8月11日,男事主与当时5岁的儿子在列治文近第3路(No. 3 Rd.)夹卡普斯坦路(Capstan Way)的科维特路(Corvette Way)一个停车场内,遭到3、4个男子用手铐反锁在背后推上车,当时男主人正运送30万元现金给予他人。本案被告斯托克(Donald Stalker)及张雷蒙德(Raymond Truong,译音)被控多项罪名,包括绑架及藏械,他们均否认控罪。 该案周四继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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