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Prévost表示,从最低限度来讲,她们的行为是对Marcus女士的中伤,是有辱人格的和无礼的。在社交媒体上,被告发布了大量的带有污蔑性质和不实的评论,指控Marcus女士培育患病幼犬,而且还用染色剂给狗鼻子染色,冒充纯种犬。 法官Prévost指出,Santee在Facebook上发布了带有诽谤性质的讯息,其中有一条暗指Marcus是一架“幼犬绞肉机”。Santee发布的这些消息传播给了数千人,并且波及到了蒙特利尔。法官称,被告Kelley甚至还试图在蒙特利尔英文报纸《Gazette》上发布广告,称有一只狗丢失,它最后一次被人发现,是被Ile Bizard岛上的O. Marcus占有。不过,《Gazette》拒绝登载这条广告。 2012年,Marcus在魁北克高等法院提起了诉讼。她向法庭主张说,由于购买幼犬的合同是在魁北克签订的,而且对方给她的伤害也是在这里造成的,因此本案理应归属本地司法裁判权裁处。法官Prévost对此表示赞同。 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被告没有出庭作证。法官判令3名被告向Marcus女士支付40,0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5,000元的惩罚性赔偿,6,000元的延误注册赔偿,以及判令被告Kelley一人承担Marcus女士71,023元的司法费用,同时,所有3名被告必须结束和终止,在Facebook上或在口头上的,以电子文档形式或任何其他方式,再提及Marcus女士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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