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来自中国的3个“祈福党”女子分别因被控勒索和诈骗罪名被法官判监8个月,并勒令偿还受害人约共6.9万元财物。由于3被告皆持旅游签证入境,法官裁定,本周五把她们移送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遣返中国,也就是说她们可以回中国过年了。其中两被告人声泪俱下,请求法官原谅,说我们对不起加拿大,丢了中国人的脸,也对不起受害人,返回中国后,会努力赚钱偿还受害人。 警方发布模拟的“祈福”活动图(警方提供) 三名被告分别为陆海兰(Hailan Lu,译音)、潘美展(Meizhan Pan,译音)及林蓉(Rong Lin,译音),年龄介于53至61岁。其中陆海兰说广东话,另外两人则说普通话。她们此前在法庭上相继承认在去年7月18日至8月5日期间,分别于温哥华、维多利亚等地以“祈福”为名敲诈四名受害人金钱和珠宝等财物。 据明报报道,控方律师说,3被告伙同另外2男子一起行骗,首宗案件受害人是姓陈、居住在温哥华华埠女长者,被骗走价值1万元的现金和珠宝;第二宗受害人是67岁姓李的女长者,她送小朋友到本拿比一间小学时遇上被告,被骗走8000元现金和珠宝。 第三宗的黄姓事主在本拿比铁道镇(Metrotown)巴士总站被骗走1000元现金;而第四宗也是涉及金额最高的一宗,一名姓何的女长者在维多利亚华埠被骗取5万元,包括加币、美金和新台币等货币。四宗骗案总诈骗金额达6.9万元。去年8月22日,在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YYZ),将准备回国的3被告逮捕,但并无查获骗得财物。而另2男子,早已离境,不知下落。 据星岛日报报道,代表3被告的华裔辩护律师李广田表示,当事人陆海蓝来自广西,在中国无犯罪记录,从事贩售衣服零售工作,月薪约3,000人民币(约630加元);潘美展来自海南省,为亲戚零售店工作,未有领薪;林蓉中学毕业,过去在医院工作,现已退休,月领3,200人民币(约670加元)。3人的机票均已过期,相信遣返机票要纳税人负担了。 检控官在庭外说,如被告以后不偿还受害人的钱,受害人依法可再提诉讼,但届时被告已在中国,相信勒令还钱仅是“象征性”处罚,这些钱拿不回来了。 来自中国的“祈福党”骗局在加拿大华人聚居区层出不穷,2013年就有4名中国籍的女人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遭海关人员搜查行李时,被发现夹带13.8万元的现钞以及大批珠宝企图出境,随后发现4人辗转在加拿大各地针对华裔女长者以祈福手法行骗,卑诗省法院对4人判决监禁一日,遣返回中国。检方只以“持有5000元以上赃物罪”起诉4人,令民众质疑是否有轻诉轻判,但温市警方回应表示,警、检根据证据起诉,首要目标就是令犯案者能成功被定罪。 因为“祈福党”到处流窜,多伦多、温哥华、卡尔加里警方都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醒社区注意。这是华人骗华人的最恶劣的表演,在警方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提醒华人朋友、特别是老人不要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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