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邮报》报导,联邦保守党政府目前正准备通过一项新法,该法将强制性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允许警方进入网络查看用户信息,但是该法可能会重新激起有关警方将对加拿大人的私人谈话进行监控的担忧。 按照新法,警方在进入网络前,必须先获得法庭的批准。目前互联网已经被警方称为是犯罪分子、恋童癖者和恐怖份子的数字安全避难所,因为目前实施的监听法是在手机短信、Facebook和网络电话出现以前制订。 皇家骑警和其他警方对新法大表欢迎,他们已经期待该法许久。但是预期该法也肯定会遭到担心费用的互联网业者的反对,同时市民自由意志论者警告称,该法将导致加拿大人永久性地处于监视下。 公共安全部长Peter van Loan1月12日证实,该法案日前已经提交议会委员会,并已经做了进一步的解释。 Van Loan表示,目前互联网犯罪活动猖獗,包括散布儿童色情文学、实施某些诈骗活动,警方获得用户信息属于公平的举措。当局必须向警方提供工具,以便他们进行相关调查,尽快阻止犯罪。 虽然警方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呼吁该项立法,但是这却是联邦保守党政府首次直接进行相关立法。 在2005年12月联邦自由党马丁政府倒台前不久,当时的公共安全部长Anne McLellan也曾引进提出合法应用议案(Lawful Access Bill),规定提供电讯服务的机构装置“能够中途截取”通讯的高科技设备。政府要让警务人员具备高科技器材,来对付犯罪组织和威胁加拿大安全的人士,因为这些不法之徒拥有可以避开搭线窃听的高科技。而当时的联邦保守党司法评论员,现任国防部长的Peter MacKay立即对该法提出质疑,而隐私专员Jennifer Stoddart则进一步表示,当局没有理由通过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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