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己的判决,法官在判决书中解释道,考虑到事发之前几天的天气情况,公交局疏于对地铁站周围的地面铺撒砂土的情况并不是突然发生,而是在事故发生之前的一段时间之内的疏忽大意造成的。 在法官的判决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内容:仅仅是在地铁站周围的地面上出现冰面并不足以表明公交局应该对此负责。原告方必须证明是由于公交局方面的疏忽而造成了地铁站周围路面长时间的湿滑,才足够让法庭判决公交局有罪。 在开审之初,原告因受伤对自己造成的“不便、困扰以及生活质量下降”而要求公交局赔偿7千加元,这其中包括她的各项损失和额外开支。 法官Daniel Dortélus在判决书当中写道,根据Rose-Jacqueline Belotte提供的证词,可以发现她因为左手手指受伤而不得不忍受严重的生活上的不便。公交局方面对判决的结果进行了上诉,但是法官最终判决公交局赔偿Rose-Jacqueline Belotte共计5335加元。 在一份法庭文件当中,可以读到一份来自一名公交局的地铁站工作人员的证词。他在法庭上表示,公交局要求所有地铁站门前8英尺之内的所有地面都应该得到足够的维护。但是根据法官的判决书,在2012年1月,公交局内部并不存在任何关于地铁站周围除雪以及撒融雪剂等工作内容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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