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报报道,一位来加拿大谋生的知识分子,有可能因为孩子所患的唐氏综合症被迫带一家离开本国。 哥斯达黎加(Costa Rica)来的Felipe Montoya因为在约克大学收到聘请书,全职教环境学而举家搬来加拿大,3年前他们申请成为永久居民,并在申请的体检表上说明,他们的13岁儿子Nicolas有唐氏综合症,但他并没有特别去求医,生活花费和一切正常的女儿没什么区别。 但加拿大移民局回应他们认为Nicolas会给加拿大医疗体制造成负担,每年的费用会超过$6,387因此无法批准他的申请,他们认为Nicolas每年将耗资$20,000至$25,000。但Felipe表示移民局并未说明这些花费是用在什么方面。 据多伦多移民律师Henry Chang解释,这种案例并不少见。 针对移民家庭的要求非常严格,甚至牵涉到非居留加拿大本地的人。 他举例说,有的人有孩子在美国读书,那个孩子得了癌症正在接受治疗,也不打算和父母移民加拿大,但父母还是有可能不过健康检查一关。 Chang建议Montoyas一家可以:1.否认移民局的花费预算,重新做计算。2.同意父亲付全部医疗费。3.回去哥斯达黎加。 无论结果如何,Chang希望社会能重新看待各种疾病,其实唐氏综合症的「治疗」是很难预算的,唯一可以想像的是,也许移民局认为照顾这类病人的钟点费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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