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各地居民可能希望网速服务加快,但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不能保证更快速的网上服务。 委员会主席布莱斯(Jean-Pierre Blais)说,机构认定的合理网速或服务水平,不代表自动有监察行动,保证人人得到这种服务。 委员会周一展开听证,探讨高速互联网服务应否列为基本服务,以及高速上网基本服务的含义。 布莱斯指出,参与者要证明,为何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有需要采取行动,为何市场动力不足够,保证满足公众需求。 他说:「重要的是,不能混淆『想要』和『需要』。」 自2011年以来,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为基本电讯服务下定义,界定为按键电话服务、低速网络服务、长途电话服务、查号台服务、增加呼叫功能、隐私保护、紧急服务,以及留言信箱。 它也规定,加拿大人如有需要,可索取地区电话簿印刷本。 根据加拿大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的资料,去年年初,96%的加拿大人有互联网下载速度至少每秒5兆。但人口的大约4%,相当于数以十万计的家庭和商户,没有这个速度。 倡权团体说,许多人负担不起这项互联网开销。 低收入家庭倡权组织ACORN Canada在2月发表报告,指许多低收入者要取舍,被迫在网络服务与食物、房租之间作出抉择。 该团体希望广播及电讯管理委员会,为统计局所指低收入门槛以下家庭和个人,设定高速上网每月10元的标准。根据统计局的2013年数字,个人低收入门槛为20,933元,四口之家则是41,866元。 国内一些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已对低收入家庭提供月费9.99元的网络服务。 罗渣士(Rogers Communications)、Compugen和加拿大微软(Microsoft Canada),在2013年开始向多伦多社区房屋公司(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的住户,提供低价高速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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