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邮报》在披露大温新海岸地产公司的培训课程的同时也采访了数位前客户和曾在该公司工作的中介。他们各自的经历和观察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培训传授的销售技巧如何被运用在实践当中。 不久前通过新海岸经纪卖掉房子的大温市民苏克吉特.巴斯告诉《环邮》记者Kathy Tomlinson和Mike Hager,他打算向BC省房地产委员会投诉为他卖房的经纪人李静。他认为李静同时代理买卖双方,欺骗了他,在他卖出房子后把他蒙在鼓里,暗中促成转手倒卖,使他蒙受了超过25万加元的损失。 李静是新海岸销售业绩第一的顶级金牌经纪。她通过公司律师回应说,她并不知道巴斯的售房合同被倒卖的事。 开价低于市场价 巴斯卖出的房子在列治文。他说,去年12月,李静说服他用开低价吸引多人报价、从而抬高价格的办法卖房。他因此开价127万加元。李静第二天就寄给他一单来自一家公司的140万加元的offer,他还价150万,双方成交。 那家“公司”实际上是一个过去做中介的炒房者。过了几天,李静及助理带了他和另一对夫妇来看房。巴斯回忆说,他当时觉得很奇怪。一方面,他不知道那对夫妇是什么人,为什么跑来看房,另一方面,李静在成交后还在继续问他关于房子状况的问题。 他后来得知,他的售房合同被加价10万转给了那对夫妇。 中介被鼓励同时代理买卖双方 几个过去在新海岸工作过的人说,公司老板吴语经常鼓励手下中介同时代理买家和买家。这种做法并没有违反BC省有关法律,但是因为可能出现利益冲突,该省一些房地产公司自己规定禁止中介这样做。 一个没有透露姓名的中介告诉《环球邮报》,今年1月份,他看见新海岸的经纪人牛蕾(Tracy Niu)挂出的一处房产,当天就与她联系。但是他已经迟了一步,牛蕾自己的一个客人已经把它买下了。他说,牛蕾两天后给他打电话,提出加价13万5千加元把购房合同转给他代表的客户。当然加上的这一部分原房主是见不着的。 交易记录显示牛蕾确实代理了买卖双方,但是新海岸的律师否认她曾提议“摩货”,即转让购房合同。 新海岸经纪一人代理买卖双方很常见 根据大温地产局的统计数据,新海岸过去两年中的交易有20%是由同一个中介代理买卖双方的。这个比例比业内同行高出许多。《环球邮报》的调查还发现,在去年6月和12月的21起由一人代理买卖双方的房产交易中,有13起的售价低于卖主最初的要价,有6家卖主还给了中介额外的奖金。 吴语在培训中也讲到,经纪人增加收入的办法之一是说服卖主给买主的经纪人奖金,然后跟后者分成。 但是一些接受《环邮》采访的业内人士说,现在大温地区房地产这么火爆,房子的售价通常应该高出卖主的开价,也很少需要给中介奖金。 按照BC省的“房地产服务法”,把顾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中介的信托责任,欺骗顾客或隐瞒信息是违法行为。 新海岸成立于2012年,是大温地区发展最快的房地产公司之一。比尔.梅瑟是公司创办时期的行政经纪。他说,他干了一年就离开了,原因是他认为公司的一些做法不符合职业规范。作为公司的行政经纪,是要为公司及旗下经纪的行为负责的。他因此可能丢掉自己的牌照。梅瑟说,他向BC省房地产委员会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委员会鼓励他离开。 吴语本人没有经纪牌照,因此BC省房地产委员会即使裁定他违规也无法处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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